《水浒传》读后感:没骗你,读书真的可以治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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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易水长弓

小时候,我每次吃饭,老爸老妈就觉得头大!

那会,我很挑食,很多东西都不吃,为了让我吃饭补充必要的营养!爸妈都得使出浑身解数哄我吃饭!

每当食毕,爸妈精疲力尽……

前段时间回家和爸妈小聚。饭桌上,爸妈见我狼吞虎咽,大快朵颐、不分荤素地吃着盘中餐,一阵揶揄!

“你是小时候太挑食了,很多营养都没有补充到,所以现在这么会吃。”

“瞎说,我高中胃口就特别好~”

“那高中之前呢?”

我想了一下,在高中以前我确实很挑食。

高中的三年加大学的四年,我由一百二十斤,吃到了一百五十斤!

这正好是我开始疯狂看书的阶段,我挑食的毛病,是给读书治好的。


读书不会给你黄金、美人!相反,要是阅读习惯不好,你很可能还会得近视眼和青光眼!

但读书会让你胃口大开,对以前拒之千里的食物陶陶然、欣欣然!

比如,馒头!

小时候最讨厌吃的东西就是馒头,一口咬下,满嘴都被面粉塞满,干燥涩嘴,感觉就像是在咬棉花!

老妈每次把馒头放在我书包里,都不忘叮嘱一句,这东西扛饿,一定要吃完!我呢?每次都很不情愿的啃两口,然后抬眼四望,在确定没有人的情况下,偷偷把馒头扔掉!

哎!没参加过种庄稼的小男孩,没法领悟粮食的精贵。

后来,看水浒传,武松辞别宋江时,宋江往武二郎的包袱里塞了几个馒头,把武松感动的稀里哗啦!

武松在去景阳冈的路上,“闲玩时光,四顾而行,不多时,便将囊内馒头都吃了!”我脑中浮现出武松边欣赏着风景,边咀嚼着馒头的场景,怎么想怎么觉快意潇洒!

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馒头,嘴巴里竟然有口水,巴不得立刻去吃一个。

有时候,你会突然明白一种食物的美好。光滑白净的馒头被一口咬下,面粉食特有的口感充斥着你的牙齿,咀嚼着,品味着……瞬间,唇齿生津。

慢慢地,我爱上了馒头这种食物,并渐渐拓展了馒头的吃法。就着酸辣汤吃!包着黄瓜或是猪头肉吃~

甚至,在通宵工作的时候,我会将冷透的馒头浸在开水中,看着它一点点被浸透,再入口时,别有一番滋味在喉头!

那一年,我读高一,正是食物需求最大的时候,很多个早上,我都会冲到食堂买两个馒头进补一番,在那一刻,我仿佛变成了英雄武松,什么立体几何难题,英文语法词汇,在我面前都不算什么了。


除了馒头,还有莴苣!

我第一次吃这个菜的时候,正值换牙,莴苣口感偏硬,咬在嘴里,牙齿生疼!这一来,莴苣给我的第一印象就不太好,加上幼小的我不懂事,认为只要是硬的东西就是没烧熟。

在以后的日子,我本能的拒绝这种食物,每当家里烧这种东西时,我都绝对不动一下筷子!虽然,每次老娘都告诉我,这东西含粗纤维,吃多了对血管好之类的,我都自动过滤,把话当成了耳边风!

直到,我读到一本关于曾国藩的书,书里有一段,说的是曾国藩灭了太平天国,乘船北上的事~

途中有一次吃饭,曾国藩觉得这道蒜泥莴苣弄的不错,就问厨子是怎么做的,厨子从选材、刀工到配料一一道来,不仅让曾国藩大流口水,还把我给看馋了。

厨子说:莴苣,取韧性品相上佳为要,山涧泉水冲淋,将莴苣切丝,快刀极挥,丝不可过宽也不可过窄!紧致有序,放入沸水中,待半盏茶时辰后,捞出冷却,并配姜、蒜、椒油、陈醋以佐之。

这分明就是艺术品!难怪曾国藩听完后,拍掌赞叹!倒不是那厨子做的好,而是作者写的好!我原来一看到莴苣就要弹出三丈之远,那一刻,想到凉拌莴苣,却垂涎三尺。

以前是我不懂莴苣,不能领略它的好!

后来,我就爱上了吃莴苣,每当出差在外的深夜,或者是好友相聚的夜晚,我都会在巷子里溜达,寻找亮着灯的小餐馆!

那里多半会摆着三五张破桌,和一张卷曲的菜单!桌子的一端坐着我,另一端有可能坐着人,也可能没有……

但我不是孤独的,桌上上多半会有一盘莴苣陪伴我,它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了!有它在,那个夜晚就特别美好!


L是我的好朋友,一个爱猪肝如命的人!聚餐他必点猪肝,到家里来做饭他买食材必有猪肝!点菜不点猪肝他会怒,几天不吃猪肝他会疯!

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理解,不能理解他为什么那么爱吃猪肝!

每当看到他兴奋的和餐馆服务员说,“猪肝不要炒太老”的时候,我都一脸嫌弃的看着他,每当他向我推荐猪肝有多好,好吃还能补血的时候我都给他一个“再说就绝交”的眼神!

当时的我看来,猪肝有什么好的?烧好以后一个一个的红疙瘩,还有一股怪味道,我怎么也不要吃这种东西!

再缺血我也不吃!

可后来看了《许三多卖血记》,故事里,每当有人卖了血,拿着几十元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迈着哆嗦的双腿,到餐馆去吃盘猪肝再来点黄酒。

脑海中浮现出喝黄酒是、吃猪肝的身影!忽然觉得再困难也不能放弃希望!

酒要温过,猪肝一定要炒的恰到好处!

炒猪肝的流程是这样的~

“猪肝切片,洗净!再抹上盐和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 把猪肝倒进油锅,翻炒,再翻炒……”

装盘后,先不忙吃,先斟上二两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

这本书让我恍然大悟:原来炒猪肝是一种可以把人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美食,是让灰暗的生活变得有滋味的东西。

从此,我爱上了猪肝,每当和L一起吃饭,我们常常不约而同的喊出,

“来份猪肝。”

我们往往会相视而笑,那些因猪肝而起的纠结小眼神,再也不曾有过。


还有很多食物,都是书籍让我爱上的,比如:韭菜、羊肉。

原来我不吃韭菜,身边的人都不能理解!韭菜多好,又容易入口又有营养!烹调还简单!我也不能理解他们!韭菜有塞牙还有怪味,你们怎么这么喜欢找虐啊!

2006年,我爱听姚科读的美文,有一天,他推荐了一篇叫做《韭菜中的诗话人生》
说的是,物资匮乏的70年代,两个下放知识分子自娱自乐的故事!

有一次,这两个知识分子馋坏了,跑到人家的菜地偷割了一把韭菜!他们太着急,一个人还把鞋跑掉了!

当姚科读到,“山风凛冽,草木吹的嘎嘎直响。屋内,韭菜的香气四溢而出!这是刘永三年来吃的最好的食物啦!上一次吃到韭菜,还是68年的事了……就这样,他们对着夕阳,就着桌上少的可怜的韭菜,喝了3大碗酒!”

我的心里,忽然充满了对这两个知识分子的同情,一个小故事,让我知道了韭菜也曾经如此珍贵,也让我知道在艰苦的环境下人也可以很开心!这个故事因为割韭菜而起,加上姚科充满磁性的声音,和其中的内涵,韭菜就在我心中的食谱榜扎下了根!

一小把韭菜可以下3碗酒,拿它下饭根本不是个事!

读书真的可以治挑食的,我喜欢上土豆,是因为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苏联的红军们每次款待贵客都是上一大碗土豆汤~那汤,冒着热气,飘香扑鼻。

吃鱼爱吃鲈鱼,是因为《成语故事书》上,关于“莼鲈之思”的故事!吴中的鲈鱼烩馋的张翰放弃了官位,回乡做个专职吃货!从此我对这个鲈鱼就特别有好感!

原来一直不喜欢吃羊肉,嫌它太膻!但看了《昆仑》,里边的终极肉食吃货——九如和尚吃烤全羊吃的赞不绝口。和尚吃得,我也吃得,慢慢的,羊肉的膻味,既然成了我爱它的又一大理由。

想来,看书治好的挑食症还真不少。


读书,又岂止是能治挑食。烹调食物,让普通的菜变的美味,书里也有教!

原来不懂荠菜怎么烧才能好吃,读完《挖荠菜》以后,我知道荠菜不用挖空心思想怎么做,只要直接煮,最能出味道。

煎鱼掌握不了火候,为此浪费的食材确实不少!但看了《侠客行》后,发现鱼煎的微黄,则味美肉嫩!

都说书中自有钟千黍,但书不可能真的给你食物!但你读的多了,就会发现:很多时候,书真的会把你往拥有好胃口的方向引导!渐渐地,你就变成了吃货,爱上了美食。

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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