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尘埃落定》有感 -湮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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湮灭

——读《尘埃落定》有感

就像历史长河中曾经被潮流所弃的种种一样,居于西藏一隅,看似无比强大的土司——也湮灭于历史的沉重尘埃里,像天边划过的一颗流星,转瞬即逝。

在看这个故事时,我就一直在思考,思考这个故事到底想传达什么?只是在讲一片遥远而陌生的土地上发生的一段往事吗?这段往事埋在重重历史中,吹开灰尘,打开它——一个全新的世界。即使与我相隔千山万水,一片从未踏足的陌生土地,也不妨碍被理解,无非是一片土地上的王,还有他们的信仰,夹杂着他们之间的合作,对抗,明争暗斗,愚昧与落后。千姿百态。又好像是在写一个傻子,土司的继承人的成长史,总能意外地嗅到未来,从而一步一步在意料之中或者意料之外,掌握那片土地真正的权力巅峰,又凭借不同于人的感知力,建立了一个往来贸易的商贸小镇,与浓厚的奴隶社会色彩剥离开来。

就在我以为这个故事会以他的“成功”为结尾时,这个给人意外的傻子少爷,死了。

在他被刀子刺入胸膛,停止了呼吸的那一刻,我对于这个故事的感知,从飘摇不定的浮萍终于有了着落。死亡,在很多文学作品中并不只代表着哀伤和悲痛,就像莫言的《红高粱》里,戴凤莲挑着饼走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里,却被日本鬼子用机枪扫射,死在了承载了她从少女成长为女人的高粱地里,那种猝不及防以及悲痛与不甘却往往伴随着巨大的张力,那种对于生命的延展,在作者笔下表现的酣畅淋漓。鲁迅曾经说过,悲剧就是要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人看,没有悲痛的经历总是不深刻的。傻子二少爷的死亦是如此。一个创造了可以说那个民族历史上绝无仅有的辉煌的人,一个在那片土地上接受人民顶礼膜拜的人,恍惚间,死在了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的刀下,虽然没有刺骨的悲痛,却还是不甘。

但生死没有贵贱,死亡就这样平淡。刀子白里进红里出,管他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管他是善是恶是黑是白,就这样,终止了。

关于他的时代也落幕了。土司们被历史的洪流裹挟着,埋入历史的尘埃,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一切,从那只冬天的画眉,到争来争去的罂粟之战,那个美丽的女人塔娜,老了的厨娘卓玛,麦其家两个儿子的明争暗斗,繁荣的商贸小镇,直到麦其家仇人儿子手里的刀,所有的所有,都掩在了重重的黄土之下。在这片土地上称王的土司的时代,缓缓拉上了帷幕。

然而一个时代的落幕也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就像死亡往往伴随着新生。小说戛然而止,却留下无穷回味,每个读者都明白,在这片已成尘埃的土地上,将会缔造怎样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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