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高手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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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嗨贵阳 ,作者遇书房

总的来说,小说在我的阅读中排位较次,尤其是西方小说,但也有例外,即我一向喜欢英国作家毛姆,情有独钟。

如果没记错,我读毛姆,始于大学时代,在旧书摊偶然买到一册此公的短篇小说集《寻欢作乐》,读了便着迷不已。毕业前,在扉页上写了几个字,送给同寝室低我一级的师弟可心。几年后回学校玩,意外发现此书居然还在原寝室流转,只是更旧更脏了些,索性讨回来,留存至今。

毛姆最为大名鼎鼎的小说,一般认为是半自传体的《人性的枷锁》,以画家高更为原型所创作的长篇《月亮六便士》,而我独爱他写于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刀锋》。二十多年来,读过三遍。而最近的一次,正是在前不久的疫情期间。

我手中的《刀锋》版本不止一个,但反复读的只有周煦良所译版,为上海译文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一种。迷上毛姆,固因《寻欢作乐》,真正入坑,还是此书。最近在止庵的微信朋友圈看到他“答友人”的一则:“毛姆小说《寻欢作乐》第一,《刀锋》第二,《月亮和六便士》第三,不少短篇与一至三并列。《人性的枷锁》与《兰贝斯的丽莎》排在最后。”

跟鄙人的排序不大一样,我得把《刀锋》和《寻欢作乐》换个位置。

敢说几乎能找到的毛姆著作都读过了,很多还不止一遍。周煦良的译本有争议,我没有对比,不好妄自评价高下,但还是喜欢他的译笔,且书中时见注释,有些顺带还点穿了书中人物的小心思或者污念头,想来当年译时写下注脚,搞不好内心暗自得意,“老周,真有你的”。

怎么来说此书的妙处?

这一次重读的感觉,突然觉得主角拉里也没有那么重要,甚至也未必是作者理想中的人物。毛姆在全书结尾处说:“我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苏珊·鲁维埃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不知为何,读到这里居然想起《论语》“述而”篇的一则:“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

真的,“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去年重读毛姆的短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有个发现,即与《刀锋》部分情节简直如出一辙,三角恋涉及到的几个人分别可以对应,爱德华·巴纳德身上有一些拉里的影子,贝特曼·亨特是《刀锋》里的富家子格雷,两个女主角的名字甚至都叫做伊莎贝尔,不能说是巧合。显见是他钟情的故事,所以再度敷衍成长篇,又或者索性借用了现成的桥段。

毛姆还有个短篇《插曲》写到“我的朋友奈德普雷斯顿”,“很有讲故事的天分,有时未免讲得太过冗长,因为他真是罕见地健谈,不过总是极富戏剧性,可以说高潮迭起”。差不多算是夫子自道。没得说,毛姆是最能讲故事的作家,但欧美文学评论界的主流,始终认为他是二流作家,“作品确实好看,确实有趣……可是他的故事到底是杂志货色,就算题材严肃,情节还是蹩脚得要命”。

倒是董桥在《青玉案》的“序言”里曾为毛姆辩解,“我深信不论中文还是英文,文词清淡可读最是关键。然后是说故事的本领。……‘故事’才是文章的命脉,有了学问有了见识有了真情没有说故事的本领文章活不下去”。

说得好。毛姆无疑是讲故事的高手,本雅明有一个关于讲故事的人和小说家的区分:“讲故事的人从经验自己的经验或从他人那里听来的经验中获取要讲的故事,转而又把这种经验转变为听故事的人的经验。小说家则封闭自己,小说的诞生之地是孤独的个人。”我赞成本雅明和董桥的观点,举双手赞成。至于例证,只说一个,中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哪一本不是好故事?毛姆不论短篇长篇,都能见讲故事的本领,谓予不信,读读看。

为毛姆叫屈的不止董先生,英国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莉丝蒂有部短篇集《十三道难题》,主人公玛波小姐,也就是大陆译作“马普尔小姐”的那位老太太,足不出乡村,却深悉人情世故,破案如有神。此书共十三篇短篇小说,无一不隽,读完全书,痛快无比。顺带还印证了我的一个判断,即阿加莎和毛姆之间大有相似之处,尤其在探索人性并藉此推动情节发展上,不无暗合。证据保存在此书《班格楼》那一篇中,作者借玛波小姐与女演员珍娜的对话带出来的,“他(毛姆)的著作都很精彩,我几乎读过他的全部作品”。

要知道,论者一向以为,玛波或者说马普尔小姐身上,有比较多作者的影子投射,这段文字,大概也是阿婆的内心独白。

最后得说,吴念真为阿加莎在台湾出版的整套书写序,强有力地喊出:“通俗是种功力。”向来不以为故作深沉、晦涩难懂就等于严肃高雅,若不同意,各自保留意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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