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一遇的好书,分享《政治秩序的起源》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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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9970字 〡预计阅读20分钟

春节期间读了朋友送的这本《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作者是当代最重要的政治思想家之一弗朗西斯•福山,刚开始的时候还担心自己读不懂如此晦涩的一本书,没有想到其中的内容充满趣味。令人不断的拍案叫绝,这是一部带给我太多惊喜的书,解决了很多心中一直存在的疑问,诸如:

成功的现代自由民主制,将强大的国家、法治和负责制政府三种机制结合在稳定的平衡中。那么,这三种机构最初来自何方?是什么力量驱使它们诞生?又在何等条件下得到发展?建立的顺序如何?彼此间有何关系?

因为书中内容实在是太过精彩,把对政治秩序的探讨向前延伸到人类的灵长目祖先,然后依次讲述人类部落社会的出现,第一个现代国家在中国的生长,法治在印度和中东的开始,一直到法国大革命前夕问责制政府在欧洲的发展。

所以,已经无须我再去用太多文字来做注脚,对于政治和历史感兴趣的朋友强烈推荐去读书,而没有时间和愿望读书的朋友也可以从我不断的阅读精选的书摘中一窥书中点滴。

以下内容均为书摘,欢迎阅读,欢迎交流探讨。

第一部分 国家之前

如果政治发展的涵义,就是脱离家族关系和人格政治。那我们必须解释,为何这些行为仍在多处幸存,为何看似现代的制度往往要走回头路。

这本书,以比较方式做跨越时间和空间的考量本身就是一种美德。

第三波民主化,自由民主制作为预设,已成为二十一世纪初普遍接受的政治景观。自由民主制不仅仅是在选举中获得多数,它由一套复杂制度所组成。通过法律和制衡制度来限制和规范权力的行使。人类是循规蹈矩的生物,生来就倾向于遵守身边的社会规则,并以超越的意义和价值来加固那些规则。

周围环境改变时,便会出现新的挑战。美国制度基于这样一个信念。集中的政治力量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构成了朝不虑夕的危险。没有机制上的保障能够确保美国制度既防范暴政,又在必要时按照初衷来顺利行使国家权威。国会中最保守的民主党人仍以最开明的共和党人更偏向自由派。这是现代史中首次以10%或更少选票当选的国会议员席位。美国金融寡头的力量无异于新兴市场国家中的类似团体,如俄罗斯和印尼。

埃及的马穆鲁克王朝没有及早接纳枪械以应付外国威胁;中国明朝的皇帝没有向老百姓征收足额的税金以支撑一支强大的抗满军队。这些都导致了最后的灭亡。

如何建立和维持有效的政治制度,虽然强大但遵守规则又承担责任?这又是很多聪明人迄今都没有弄清的。

使威权政府蜕变成民主制,但如果没有漫长、昂贵,艰苦,困难的过程来建设相关的制度。民主制是无法成功的。政治制度是必要的,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市场经济和富裕不会魔术般出现,他们得依赖背后的产权,法治。基本政治秩序。

成功的现代自由民主制把国家法制,负责制,政府三种制度结合在稳定的平衡中。毕竟,国家功能是集中和行使权力,要求公民尊崇法律,保护自己免受他国的威胁。另一方面,法治和负责制政府又在限制国家权力,首先迫使国家依据公开和透明的规则来行使权力,在确保国家从属于民众愿望。

国家法治负责制政府的组合一旦出现,证明是高度强大和极富吸引力的。之后传播到世界各个角落。

人类社会不囿于自己的过去。可自由借用彼此的思想和制度,他们过去长得如何,帮助塑造了他们今天的面貌。但过去与现在之间不是只有单一的路径。

人性中有三项诱发争端的特征,竞争,害怕、荣誉。第一项诱发人类侵略以获好处,第二项以获安全,第三项以获荣誉。因此,自然状态被描绘成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为逃离这一危险处境,人类同意放弃随心所欲的自由。以换取他人尊重自己的生命权。

人类出现的数百万年前就有合作的基本形式,生物学家找到合作行为的两个自然来源,亲戚选择和互惠利他。与遗传上的陌生人合作被生物学家称为互惠利他,这是亲戚选择之外社会行为的第二生物学来源。

人类从没作为隔离的个体而存在,现代人类出现之前,社交和融入亲戚团体已成为人类行为的一部分。人类的社交性不是因为历史和文化而取得的,而是人类天生的。

男性繁衍战略是,寻求尽可能多的性伙伴以取得最大成功。

女性繁衍战略是,为自己后代谋求最佳的雄性资源。

从认知观点出发,可把任何宗教信仰称作现实世界的心智模型。它们把因果关系,归因于日常世界之外的无形力量,归因于形而上的王国。

人类之遵循规则,主要植根于情感,并不依靠理性过程。一般情况下,情绪化的反应却是理性的正确答复,为什么这是进化的安排?

这种情绪化反应使人类中规中矩,遵循规范,遵循规范的能力是遗传的。

困窘不是学来的举止,因为小孩通常比父母更愈觉得困窘。即使是小小过失,人类能将自己置于他人位置,并通过他人眼睛观察自己的行为。今天的小孩如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会被诊断为具有自闭症的病理征兆。

寻求承认的欲望有其生物学根源,我们今天把寻求承认称作‘身份政治’。

政治发展的基础,经济学家所称的为自利而学会互相合作。为人类的政治披上了下列的特征:

首先,包容适存性、亲戚选择,互惠利他是人类交际性的预设模式。所有的人都倾向于照顾亲戚和互换恩惠的朋友,除非遇上强烈的惩罚。

人享有抽象和理论的能力,以心智模型探究因果关系,又偏爱在无形和非凡的力量中寻找因果关系,这是宗教信仰的基础。而宗教又是凝聚社会的重要源泉。

人倾向于遵循规范,以情感为基础,而不是理性。心智模型和其附属的规则常被赋予内在价值。

人渴望获得他人的主观承认,或对自己的价值和对自己的上帝、法律、习俗、生活方式。获得的承认成为合法的基础,合法本身则允许政治权力的实施。

古代没有储存肉类的技术,猎到的动物必须马上吃掉。进化心理学家纷纷推测现代流行的进餐分享。都起源于长达数千年的猎物分享传统,在永久匮乏的阴影下,拒绝分享往往影响到族团的生存。

古代个人因突出的品质,如力大、智慧,可信,而被授予领袖地位。但该地位是流动的,很容易移至他人。

爱斯基摩人在内陆峡谷遇上驯鹿群的迁移都是不可预测的,且分布太疏,以致任何一代的亲戚即使想组成凝聚排外的群体,也屡屡遭挫。因为生态机遇时时在诱惑个人和家庭采取机会主义。

这样解释中国的宗族关系:一根绳子代表血脉,两端是无穷尽的。经过一把象征现在的剃刀,如果绳子遭到腰斩,两端就会自行掉离,绳子不复存在。

地产必须是私人的,只有如此,陌生人或国家才无法侵犯祖先的安息地。

部落社会中,致富显然是发动战争的动机,金银难买侍从,有了侍从就能获得金银。

政治是一门艺术,而不是一门科学,其原因之一,就是无法预知领袖与侍从之间的道德信任,他们的共同利益以经济为主,组织起来主要是为了掠夺,但单靠经济。是不能把追随者与领袖捆绑在一起的。长期互惠所建立的互相忠诚,是凝聚力的非经济原因。

中国虽是发明现代国家的第一文明,但在社会和文化的层面,却从未能成功压抑亲戚关系的弄权。因此,其2000年政治历史的大部分,一直围绕在如何阻止亲戚关系重新渗透国家行政机构。

印度政治家与支持者的社会关系与在亲戚团体中的一模一样,他仍建基于领袖和追随者的相互交换恩惠。领袖帮助促成团体利益,团体帮他获得竞选。

所以以非人格化形式的政治关系取代部落政治的斗争,仍在二十一世纪继续。

中国,印度,伊斯兰世界以及欧洲如何自亲戚关系和部落过渡到非人格化的国家机构?一旦国家出现,亲戚关系便成为政治发展的障碍。

国家竞争形式是指第一个国家出现后的仿效追随,与周边的部落社会相比,国家通常组织得更为紧密,更为强大。所以,不是国家占领和吸收邻里的部落社会,就是不甘被政府征服的部落社会,起而仿效。

中国的预设政治模式是统一帝国,缀以内战、入侵、崩溃,而印度的预设模式是弱小政治体的分治,缀以短暂的统一和帝国。

中国国家形成的主要动力,不是为了建立壮观的灌溉工程,也不在于魅力型宗教领袖,而是无情的战争。战争创造国家,国家发动战争,这就是中国。

第二部分 国家建设

社会组织中家庭和亲戚的重要性是中国历史上最重大常数之一。秦国君主试图抑制亲属裙带,以推崇非人格化的行政管理。先在自己王国统一成功后,再推向全中国 .

非人格化国家管理。在宋朝明朝才得以恢复,尤其在中国南方,宗族和氏族一直处于强势。直到二十世纪,他们在地方上发挥准政治的功能。在很多事情上,取代国家成为权力的来源。

很多世纪以来,南方一直是蛮荒地带,宗族即使是增长,却仍能抱成一团。而在北方战争频仍,流离失所时有发生,从而拆散了数代同堂的宗族。

过去,中国的政治参与者不是独立分散的领主,而是领主和他们的亲戚团体。在欧洲领主的境内,领主与农民签署封建合同,非人格化管理已开始扎根。

周朝的中国好比家族社会的教科书,换言之,整个国家为一系列封地君主和其亲戚团体所拥有。

是中国发明了现代官僚机构,永久性的行政干部全凭能力获选。不靠亲戚关系或家族人脉。

宫廷权术不是个人操作的,而是宗族,满门抄斩才能绝其香火。

中国文人的流动性又孕育了越来越像全国文化的东西。其时,创作的伟大经典著作,变成精英教育的基石和中国文化的基础。

商鞅最重要的改革之一就是废除井田制。

儒家可以视作以家庭为榜样,为国家建立道德原则的意识形态,如,发生冲突。例如,父亲被控犯了罪,父亲的利益一定高于国家。

法家向前看,他把儒家和对家庭的遵从看做巩固政治权力的绊脚石。儒家精致微妙的道德和责任对他们丝毫没用。他们作为替代,直接追求直接了当的赏罚分明。特别是惩罚使百姓臣服。

法家直接剥取道德政府的外衣,公开宣称臣民是需要为君主而活的,不可颠倒过来。

破坏中国亲戚关系的努力是独裁国家自上而下的计划。相比之下,破坏西方亲戚关系的是基督教,既在理论层次上,又通过教会对家事和遗产的影响力来进行。

中国的父系宗族和以此为基础的家族政府,其相关制度虽遭受痛击,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我们将看到昙花一现的秦朝之后,他们又卷土重来,并作为权利和感情寄托的来源。在后续世纪中,一直与国家明争暗斗。

秦始皇把秦的制度推广到全中国。其所创造的不仅是一个国家,而且将在后继者汉朝手里变成一种统一的中国精英文化。将中国社会的精英链结起来,这一新意识,坚忍不拔。在朝代兴亡和内乱之后,总能浴火重生。

家族拥有地方权力,不受中央政府管辖的周朝封建主义,在中国后来历史上定期回潮,尤其是朝代交替的混乱时期。

君以民为贵的儒家思想,把负责制的原则带进了中国政府。但要注意这个负责制不是正式或程序上的,而是基于皇帝自己的道德观念。

一般来讲,征战成功的王朝创始人一旦登基,就会卸下戎装,实施文官统治。他们和他们的继承人屏除将军于政治之外,放逐野心的军人至遥远边境,镇压妄图起兵造反者。真正的政治权威在于教育和教养,而不在于军队的威力。

儒家是一种道德,不是超现实的宗教,一直是精英的行为准则。道教源于古老的民间信仰,现在变成非精英的抗议宗教。

隋唐重建中央集权,但没能终止贵族家庭的影响。反对家族制的斗争将持续随后的三个世纪,一直要到十一世纪的宋朝,行政机构才返回汉朝时的“现代”基础,中国国家的重新集权得以激活像科举考试和学而优则仕那样的制度。

中国在秦汉时期所创造的,除了强大国家,还有共同文化,这种文化不能算所谓的现代民族主义的基础,因为它仅存在于中国统治阶级的精英阶层。

中国的定义就是共同的书面语,经典著作,官僚机构的传统,共同的历史,全国范围的教育制度。在政治和社会的层次,主宰精英行为的价值观。即使在国家消失时,这种统一文化的意识仍然炽烈。

中国是创造现代国家的第一个世界文明,但这个国家不受法治限制,也不受负责制机构的限制。中国制度中唯一的责任只是道德上的,

秦没有激励人心的意识形态来为自己辩解。后续的中国政府学会收敛雄心,学会和现有的社会力量并存不悖。

关于印度的弯路

印度是世俗和宗教的权利一分为二。阶层(瓦尔纳)和种姓(迦提)决定了印度特有的分层。

塑造中国文明的决定性因素是国家。在印度瓦尔纳和迦提所创造的社会分类,成为社会基石,大大限制了国家权力的渗透和掌控。

印度的亲属组织分属三大区,与次大陆的三大民族语言区相对应,第一,北部。其居民是讲法语的印度雅利安后裔。第二南部,居民讲达罗毗荼语。第三东部,与缅甸和东南亚其他地区非常相似。

佛教始终是印度教的翻版,只是更为仁慈,更为温和,他强调非暴力以及轮回转生的更为可行。

印度虽然没在当时开发出像中国一样的现代国家,但创造了限制国家权力和权威的法治雏形,中国则没有。

在印度,占据首位的不是拥有强制和经济权利的经营,反而是仅有仪式权力的精英。

在印度,社会升迁在现世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指望来世,业力只在代代相传时才有变更,因此,个人一生都陷于自己的业力,在迦提等级制度中。个人到底获得升级还是降级,则取决于自己是否履行了所属迦提的法,即良好行为的准则。

文化是婆罗门阶层的特权,他们维持对知识和仪式的垄断来保障自身利益。婆罗门垄断知识,抵制书写,严重影响了现代国家的发展。

在印度,个人自由受到诸多限制,如亲戚关系,种姓制度,宗教义务。风俗习惯,在某种意义上,印度的表亲专横允许他们对抗暴君的专横。社会层次的强大组织平衡,抑制了国家层次的强大机构。

中国和印度的经验表明,强大国家和强大社会同时出现。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互相平衡,互相抵消,这样才会有较好形式的自由。

政治学家将早期现代的欧洲国家比作有组织犯罪。

衡量国家制度现代性的另一尺度是法律和程序在帝国的统一。

中国,印度和中东的早期社会组织都以父系家族的血统为基础。建立国家是为了克服部落社会的局限。以领土和中央合法统治权力为基础的制度不得不重叠在顽固的分支式社会之上。最极端的对策来自阿拉伯和奥斯曼帝国,他们绑架儿童,使之在人造家庭中长大。只忠于国家,不忠于自己的亲戚。

欧洲社会很早就是个人主义的,在婚姻,财产和其他私人事务上,当家做主的是个人,而不是家庭和亲戚团体。

农民社会的特征就是大家庭产权要么共有,要么陷于亲戚的相互依赖之中。这样的社会中,许多非经济因素把农民牢牢绑在他们所耕种的土地上,诸如祖先葬于此地。

1066年的诺曼征服之后不久,英国女子就可自由拥有和处置财产。并可将之卖给外人。至少从十三世纪起,他们不但可拥有土地和动产,而且可起诉他人。或被他人起诉,甚至可签署遗嘱和合同,无需征得男人监护人的许可。父系社会一旦承认这种权利,就会破坏宗族控制财产的能力。从而破坏社会制度的整体,所以,女子拥有和遗赠财产的能力,是部落组织退化的标志。它显示,严格的父系社会规则已经消失。

西欧的模式是截然不同的,分配遗产时男女都有份,禁止交叉表情的婚姻。提倡异族通婚,女子有更多的产权和参与权。

天主教会促动了这一分化,他极力反对四种行为,包括,与近亲结婚;与兄弟的寡妇结婚,即所谓的兄终弟及或父兄弟婚;领养孩子、离婚。交叉表亲婚姻是保证财产留在自家人的手中,无论什么情形,教会有计划地切断将财产传给后裔的各种途径。

西欧女子相对较高的地位也是教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意外结果,女子有权拥有和处置自己的财产。对教会大有裨益。无子女寡妇或者老处女变成了捐献的一大来源,女子有权拥有财产破坏了单传原则,从而敲响了父系氏族的丧钟。

这些变化对西欧的部落组织构成相当大的破坏,日耳曼,挪威、马扎儿、斯拉夫的部落皈依基督教后,仅在两代或三代的时间,就见证了其亲戚架构的解散。

从某种意义上,教会采取政治行为,更改了婚姻和遗产的规则,但其动机却是经济的。

上帝之下人人平等的基督原则,使女子更容易获得拥有财产的平等权利。这些价值并不起源于基督教的原则,同时基督教的君士坦丁堡东正教并没有设法改变婚姻和遗产的法律,这些建制消失于西欧,归功于教会的物质利益和权力。

第三部分 法治

现代产权是指个人拥有的财产,可自由买卖,不受亲戚团体、宗教当局,国家的限制。

这就是为何很多经济学家强调可信承诺是国家制度发展的重要标志。

在部落社会中,个人之间的正义有点像当代国际关系,以竞争团体的资助为基础,没有更高级别的第三方执法,相比之下,国家层次的社会恰恰有如此的执法者。那就是国家本身。

中世纪时,早期国家的创建涉及法律制度和财政制度,而不是军事组织。军事动员促进国家建设则要等到早期现代,在某种意义上,法律机构甚至早于财政机构,因为国王法庭是国外收入的最重要来源之一。

十七世纪的法国国王路易13和路易14。明显不同于英国国王通过坚持自己的绝对权力来削弱贵族阶层,但他们却把地方法庭的司法权留给了省城的贵族。

专家习惯于认为,战争和暴力是欧洲政治发展的主要动力。但在中世纪,国家获得合法性和权威靠的是分配主义的能力,其早期机构多为执法部门。

在中国,宗教并不反映社会和文化的共识,中国的国家轻易掌控各种祭司团体,从不承认比国家本身更高的宗教权威,所以中国没有局宗教的法治的历史基础,中国的传统以法家思想为基石。

在基督教的欧洲,政治和宗教的权利经常联合起来,在伊斯兰世界,他们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倒是有效隔离的,法律在伊斯兰世界中扮演的角色,与在基督教领土上的完全相同:制衡政治统治者的随心所欲——虽然较弱。法治是伊斯兰文明的基础,实际上,它在很多方面定义着这一文明。

今天普遍认可的法治至少有两层分开的意义。第一,遵守产权和合同的法律,允许商业和投资的发生。第二,统治者和统治阶级自愿接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第二层意思是直接影响第一层,如果社会精英不遵守法治,使用权力随意攫取弱势群体的财产。便成为巨大的诱惑。

在王朝中国,没有皇帝承认法律权威的至高无上,法律,只是皇帝自己颁布的制定法。换言之,没有对皇帝权力的司法制衡,遂给暴政留下充分余地。

对中国政治制度而言,这至少提出四个基本问题,第一,缺乏法制给政治带来的影响。第二,中国制度中的合法性来自何方?第三,尽管存在周期性的皇权专制,中国统治者为何没有尽量行使理论上所享有的权利?在传统中国,究竟什么在设置国家权力的真正极限?

在很多方面,宋朝在文化思想上是最多产丰饶的朝代,佛教和道教在隋唐两朝广受中国百姓和精英的欢迎。而儒家在北宋期间得到巨大的复兴,夺回不少信徒。

未来皇帝必须是天生领袖,能激励他人追随自己的权威,敢于冒险以实现自己的目标。

中国制度能在建制化上做的特别讲究,一旦呈现某人拥有天命的社会共识,其合法性通常不会受到挑战,除非出现异常。

自称合法统治的国王只不过是坐寇,流寇定居下来,向百姓提供政府服务。这出自他的理性自私,这理性自私将使他从社会中榨取最大化的资源,以供自己的享用,它将使用垄断的强制权力,攫取最大化的税赋和其他勒索。

对中国权力的真正约束大体有三种:

第一,缺乏诱因来设置庞大的行政机关以执行命令,尤其是征收较高的税赋。

第二,缺乏行政能力所限制的只是供应方面。而不同的皇帝也有自己不同的税收需求,但所有专制政治领袖都会自动追求最大化的想法,显然不是真实的。

对皇帝权力的第三种限制不再征税和财政,而是权威的转授。

像中国那样的大国,其治理必须转授权力,必须依赖地方政府。

为了应付反应迟钝的行政机构,中国统治者的典型对策是设置间谍和告密者的平行网络,完全脱离正式政府。皇帝不得不将一套自上而下的中央控制系统叠放在另一套之上。虽然如此,他仍然无法取得对国家的严密控制。

中国王朝的重大遗产是高品质的威权政治。

但制度中唯一正式的负责制是向上的,即对皇帝负责,地方官员必须担忧,宫廷是如何看待他们的表现,但绝对不会在意普通老百姓的意见,因为后者无法依赖司法和选举的程序来反对自己。

中国重视教育和私人进取的文化遗产仍然生龙活虎,非常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增长,中国在前世纪全球经济比赛中,表现得如此糟糕,现在有如此杰出,较为信服的解释是它对科学知识和革新的态度。而不是它的政治制度的根本缺陷。

第四部分 负责制政府

负责制可以多种方式获得,如道德教育,这是中国和受儒家影响国家所奉行的。

正式的负责制只是程序上的,政府愿意屈服于限制其随心所欲的机制。归根结底,这些程序通常在宪法中得到详细说明,允许社会公民因政府渎职,无能或滥权。而将之完全取代。

为了投入战争,国家必须以愈益增大的规模动员资源。

对国家集权的抵抗程度取决于国家之外的三个群体。高级贵族,士绅、第三等级——能否合作,以对抗皇家权力,他也取决于每个群体所显示的内部凝聚力。最终,他还取决于国家本身的凝聚力和使命感。

拉丁美洲的独裁政府没能建成可被称为极权主义的强国,也没能掌控足够的强制力,实施真正的社会革命,如剥夺富有精英的资产和收入。

西班牙君主在搜索财源上不断侵犯国人产权,但仍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中运行。他们没有任意征用资产,只是重新谈判利率和本金的偿还表,不愿增税以造成对抗,只是使货币贬值。承受较高的通货膨胀,滥发货币的通货膨胀实际上也是一种税赋,但无需通过立法,对普通百姓的伤害超过精英,后者拥有的大多是实物资产,不是货币资产。

法国大革命得以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重新划定明确界限。

强大凝聚且武装齐全等民间社会能抵制中央政府。但不一定能获得政治自由。

中央政府的责任就是以执法来抑制寡头;有时失去自由,不是因为国家太强大。而是太软弱。

赢得政治自由不是国家权力受到遏制时,而是强大国家遇上同样强大社会的制衡时。

联邦架构中的州政府就像封建社会的男爵,他们独立于中央政府,其独立程度则取决于如何对待自己的公民,强大的中央政府在本质上是不分好坏的。其对自由的最终影响取决于它与从属权利机构的互动,这是美国历史上的真理。

如果强大国家与强大寡头相互勾结,自由就面临尤其严重的威胁。

布尔什维克之前的俄罗斯,其取得的专制主义的性质,不同于法国和西班牙的旧政权。更接近于前现代中国或奥斯曼,个中的原因与俄罗斯的地理环境有关。地理环境对它的政治文化产生了持久影响。

莫斯科国家颁布门第选官职,故意在贵族中播种不和。他将贵族家庭以及家庭内的个人划出等级,像法国和西班牙的爵位和特权的出售。门第选官制也让贵族互相竞争,从而破坏了贵族内部的凝聚力。

俄罗斯的专制主义更为家庭化,远远超过中国和奥斯曼的版本。中国人发明了现代官僚机构和非人格化的中央统治。大体上,中国历史是国家和家族制复辟的斗争史。

俄罗斯最高精英没有对国民负责类似道德感,在中国,政治等级越高,政府质量越有改进。但在俄罗斯,它却变得越糟。当代精英愿意借用民族主义,使自己的权力合法化,但到最后,好像仍在为自己着想。

在贵族士绅和资产阶级当中,收买,胁迫化解潜在的对手。英国君主做出同样的尝试,但议会所代表的社会阶层团结起来。抵制并最终打败了国王。问题在于,这团结来自何处,答案至少有三。第一,很早以来英国社会团结和政治性大于它的社会性。第二,普通法和英国法治制度的合法性获得广泛认同。业主保卫自己财产的意愿强烈,最后,此时的宗教虽然在英国人中间造成痛苦的分裂,却赋予议会超越的使命感。如果与国王的争执只是为了财产和资源,该使命感脸不复存在。

英国对专制权力的抵抗也涂上了宗教色彩,大大加强了议会阵营的团结。

现代传统智慧认为,如果没有强大中产阶级的存在,民主就不会出现。他们是有产阶级,既不是精英,也不是乡村的穷人。

出现于中世纪的城市,其最初居民是商人和工匠,他们属于低级阶层。甚至于奴役地位,但是他们逃离了民主的控制,在城市寻找庇护,久而久之,国王授予特权,让他们可以自由嫁女,组织自己的民兵,最终成为集团实体而享有自己的法律。这就是国王将独立宪章和法律赋予城市的原委,允许他们在国王与民主的斗争中成为一枚平衡的砝码。

从洛克的《政府论》下篇,到美国革命和美国创始人的宪法理论,其间距离很短,尽管现代民主由复杂的方方面面,但1688-1689年的事件,牢固建立了政府合法性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的基本原则。

光荣革命使政治负责制和代议政府的原则制度化。光荣革命的重大成就之一就是使征税合法。

光荣革命和随之发生的财政和银行改革,使公共财政经历了革命性的变更,他们允许政府在透明的公共债务市场上借贷资金。在法国或西班牙是无法企及的,因此英国政府借贷在十八世纪激增,使得国家愈加壮大。

现代政治秩序的三个组件,强大且有能力的国家,国家从属于法治,政府对所有公民负责

英国是三大组件聚合在一起的第一个大国。这三者互相之间高度依靠,没有强大的早期国家,就没有法治,以及对合法产权的广泛认识。没有健全的法制和合法产权,平民绝不可能群起奋争,将负责制强加给英国君主政体。没有负责制的原则,英国绝不可能在法国大革命时成为强大国家。

他们的兴起归功于有利地位,卓越的领导组织能力和掌握合法性的魅力。

最近一段时间,这本书已经被我翻了又翻,沉醉于其中精彩的论述,很多理论都可以用于日常的管理和思考,获益良多,社会的发展有太多的东西有迹可循,有史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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