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读书笔记 -想了解美国,你需要读这本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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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分上、下两卷。1835年出版的上卷讲述美国政治制度及其产生的根源,分析美国民主的生命力、缺点和前途;1840年出版的下卷以美国为背景发挥作者尔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思想。

这部传世之作的作者托克维尔(1805-1859) 是19世纪法国政治理论家、历史学家、政治家,一个博览群书的上个世纪法国的牛人。

距离这部伟大作品的出版虽然已经过去了八十多年,但是书里的思想和文字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阅读这样一本书的过程,是让我不断体验豁然开朗的过程,那样的过程完全是一种享受,在托克维尔深入的对美国民主的剖析下,对美国的很多文化上的不解一点点找到了答案:

在美国的法制中,有助于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是以下三种比较突出的制度:

一是乡镇制度,这一制度帮助美国人形成了自治的习惯,并为 其提供了行使自由权的实践机会和条件;

二是联邦制度,它使美国集中了 共和制大国的强大和共和制小国的安宁这两个优点;

三是司法权运作制度, 这一制度有效地纠正了民主存在的偏差,对社会中的多数进行了有效的约 束和引导。

美国人获得幸福的最佳工具和最大保障,是自由。他们因为爱幸福, 所以爱自由;他们爱自由,所以又从不认为参加公务是额外的事。自由并不是美国人的最终目标和价值观所在,平等才是他们永远的至爱。也正是基于此,美国人成功地抛弃了专制统治,建立并发展了人民主权。

美国人的思想行为准则:

自由而不受控制的思想,没有习惯的枷锁,不受因为家规和阶级理念的影响,没有深厚的民族偏见;

视传统为 一种习得的知识,通过对现存事实的学习、研究来寻求创新和改进;

依靠自身力量和自身实践去探求事物原因;

重视结果而不拘泥于手段;深入本 质而不过多关注形式。

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很容易被它优美的文字和磅礴的气势所吸引,无论将它作为政治哲学著作或者文学作品,它都将是开卷有益的。以下是重点书摘,分享记录:

美国缘起

最早的一批来到北美的英国人,他们来这里是为了创业,为了实现理想。求知的渴望和奋斗激情, 坚持的执著和乐观精神,使他们战胜了流亡生活的种种艰辛与苦难。

他们的创举表明,他们抛却已有的社会地位和温饱舒适的生活,选择离开故土, 背井离乡来到这里,并不是因为迫不得已,更不是为了发财致富,他们唯一的目的是创造新的生活。

管理的基本单元

乡镇可以自己任命所有的行政官员、制定税则、自主征收和分配税款。

在每个乡镇,一些主要的行政官员职位都依据规定设立。每个居民轮流担任这些职位,违反规定者会被罚款。

各州对行政领域在内的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可以立法。法律不但规定原则, 还规定了原则的适用方法;法律不但保障权利,还规定了细密繁多的义务。

教育制度

总体而言,美国有关国民教育的法令体现了其文明的最突出特点。这些法令规定,学校由乡镇居民出资兴办,并对不出资者给予巨额罚款。县区设立高一级学校的方式和乡镇相同。

当地的政府机构有督促家长送子女入学的责任,同时对不遵守教育法令者还要进行罚款。更为严厉的是,如果处罚起不到应有作用,就要剥夺孩子家长的权利,并由政府代为行使, 运用强制权力收容并教育儿童。

即便人们的智力在先天上是有差异的,但人人享有的平等教育的权利却为不同的人们提供了同样平等的 发展条件。也就是说,纵使无法杜绝这种自然的、先天的不平等的出现, 但社会却在努力创造消除不平等、发展后天平等的条件。

政治制度

政权组织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保证公民个人能够以自身的力量满足其个体需要,保障其个体利益;由乡镇和县的政权组织负责处理公共利益, 州的政权组织负责宏观治理,不管理日常行政事务。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组成国家主体的各州都与主权国家类似。受此影响,美国的政治系统有两种相互分开、相对独立的运作机制,一种是地方政府,它负责处理所管辖范围内的社会日常事务;另外一种是联邦政府, 它只负责处理全国性的重大问题。

乡镇拥有独立地处理自身一切事务的权力,包括商业买卖、判决官司、 增减预算等事务,州政府是不能干涉的。乡镇的任何一个居民都不会允许损害乡镇自主权利的事情发生。

但是,对于涉及全州性的公共事务和关乎所有乡镇的公共利益方面,各乡镇必须服从,这一点也是不容违背的。

不过,对于这些方面,州政府只会提出一个基本的原则,至于如何具体执行 这些原则就又属于各乡镇的自主权了。比如,州议会拥有表决赋税的权力, 但对于如何征收赋税,则由各乡镇独立决定。

选民大会的召集权不是仅属行政官员,只要当地十名以上选民提出请求,行政官员就必须应可。

关于立法

美国行使立法权采用的是两院制模式,交由两个分开的立法机构共同行使,这给美国带来了莫大的好处。当前,这已经被作为一项政治学公理而进行广泛传播。具体来说,美国各州的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立法机关共同行使。

众议院通过公民选举实现,任期2年。参议院通过两级选举完成,任期6年。两级选举是避免人们掉进民主陷阱的有力保障,也是各阶层人民共同享有政治自由的唯一途径,美国因采用两级选举制度而逐渐强大。

参议院通常情况下担当的是立法机关的职责,但它在根据各州宪法规定参与行政工作时,它就会变成行政机关;而当它审理某些政治案件或民事案件时,它就会分享司法权,成为司法机关。

众议院则不享有任何行政权,只有在向参议院控告公职人员时才会享有司法权。

在制定宪法时,人们考虑到了这种情况,那就是独立自主的各州有可能滥用自主权,从而对整个联邦的安全造成损害。宪法准许了联邦政府在发生这种情况时干预州的内部事务的权力。最后,为使联邦政府能够清偿其所负的债务,宪法还赋予了它不受限制的征税权。

参议院还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总统缔结的条约、提出的法案、作出的任命,须经过它的同意才能最后生效。

美国的联邦宪法规定联邦政府不但拥有制定法律的权力,而且还拥有执行这些法律的权力。但在其他联邦制国家,联邦的各构成主体 却拥有调整实施联邦宪法和法律的权力。行使联邦法律规定的权力的主体的不同,是造成美国宪法与其他联邦制国家宪法在实行结果上产生差别的重要原因,这种不同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后果。

关于结社

越是社会情况民主的国家,越是需要用结社自由来防止政党专制或独裁者专权。结社自由完全杜绝了秘密结社现象的发生。在美国, 只有党派分子,而没有阴谋造反者。

宗教因素

总的来说,一种宗教都蕴含有与其教义相一致的政治思想,而一些政治思想也需要有与其相一致的宗教观念。移民到美洲大陆的殖民者是一些拥有共同基督教背景的清教徒,与其他基督教不同的是,他们信奉的是具有民主、共和思想的基督教,它和民主政治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美国的清教徒主张身份平等,坚持所有信徒完全平等,要遵守同样的教规。它禁止信徒之间存在不平等,主张所有公民参政,对民主共和制度没有敌意。

美国的民主是有其特定的属性的,它的民主并不适合于它之外的任何国家,每一个国家的管理都有属于自己民族、文化、人民整体素质、地域等等的先决条件,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民主就是最好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优势和短板,书中尤其提到:“为了能够做到从过去的失误中吸取经验教训,民主制度的实施应当以人民达到一定的教育和文明水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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