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历史》许良英  王来棣-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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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历史》许良英  王来棣–#2/5

  • 民主是人性和理性的体现,民主是安定团结的唯一可靠保证;相反,专制与高压是动乱的根源。
  • 他把从古代希腊到启蒙时期政治思想家所创立,经过几个世纪以来各国人民为之奋斗抗争并行之有效的民主理论的基本内容归纳如下:(1)确认人人生而平等,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和转让的权利,即人权。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不是任何权贵(无论是个人或是寡头集团)的臣民或驯服工具。(2)确认“主权在民”的原则,全体公民通过“多数决定”原则进行统治。但在任何情况下,处于少数地位的公民依然享有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得被侵犯和剥夺。(3)这种统治只能通过公民的自由赞同来建立,不可使用暴力或其他强迫的和非法的手段。由此,通过定期的公民自由竞争和选举,少数派可能成为多数派,多数派也可能成为少数派;一切取决于选民的意愿。(4)任何政府官吏和人民代表都是人民的公仆,始终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政府首脑和人民代表都由公民选举产生,并直接向选民负责;发现有不称职的,可以随时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 中国宪法早已规定要实现“高度民主”,可是碰到两个严重障碍。首先是“打江山、坐江山”和“为民做主”的封建意识。其次是一些抬轿吹喇叭者从海外自由市场的阴暗角落里贩来一些伪劣商品,甚至从历史的垃圾堆中找出一些腐尸烂肉充当珍宝来糊弄人。
  • 在他生命最后的岁月里,他始终对中国的政治前途充满信心,尤其对青年人充满信心,认为追求民主、自由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的大势所趋。
  • 以为只要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成立了新中国自然就是民主了,实际上根本不懂得民主的真义,因此长期迷失在对领袖的盲目忠诚和迷信中,失去了客观的判断能力。
  • 在世界现代史上,专制行为在“多数决定”的名义下横行,通常总是从侵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开始的。
  • 邓小平在1941年4月论述晋冀鲁豫边区抗日民主政权建设问题时,曾经尖锐地批评“以党治国”是“国民党遗毒”。他指出:“某些同志“以党治国”的观念,就是国民党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表现;也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
  • 他在1980年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8.18讲话”)中,把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集中于书记,看作导致国家生活中许多不正常现象的重要原因。由此也可以看到这种流毒的当代影响。
  • 作为社会主人的人民也很容易满足于似是而非的虚幻“民主”概念,实际上沦为少数“奇理斯玛”(Charisma)即具有个人魅力的领袖人物的专政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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