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接触《狼图腾》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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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接触《狼图腾》这本书,很遗憾,还是没能读完。上一次是大学时期读的,总感觉故事太冗长,没有吸引力,或许是自己不太喜欢这一类的题材吧。时隔十几年,本以为可以耐着性子去读完它,谁曾想,读到第七章时实在是不想再看了,于是作罢。不知道是文字表达缺美感还是逻辑方面有问题,反正就是觉得生涩,读着累,那就不读吧。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好在现在读什么书不读什么并不受人管,权当是缘分未到吧。

今天回来晚,还是要看看书,随便写点文字。关于阅读,很多人曾问过我,怎么可以坚持的下来,是否文学系。其实,阅读是我的良师益友,更是我生活必不可缺的习惯,就像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一样顺其自然,实在没有所谓的刻意坚持一说。实事上,我根本无法想象,我的人生如果没有阅读,该是有多荒凉!也感谢自己有阅读这习惯,才能够像毛姆说的一样,拥有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前几天,群里聊天说到翻译的话题,说曾有人将《红楼梦》译成《红房子的梦》,将《水浒传》译成《一百零五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实在是毫无美感,不知所云。要做到“信、达、雅”实在是太难了,所以我一直都主张读原著,学原文,外文如此,古文亦如此。有些注解类的书,虽然夹带的故事很励志很感人,但是没有了生气和活力,偏离原文太多,失去的东西也太多。更有甚者,为迎合市场需求,东拼细凑一些素材也能成为畅销书,其实质却是一文不值,读之只能是浪费时间。其实大道至简,自己感知和感悟的才是自己的东西,浮躁的人静不下寂静的心,想想挺可悲的。

我对女儿说,光阅读不行,还得写日记。问怎么写?我说,写什么都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自己坚持写日记已快二十年了,尝到了这份甜头。时过境迁,再回头看看当年的文字,哪怕是幼稚,都觉得很美。真是这样,因为这份经历这份体验都是你自己的,只属于你,不属于任何别的人。有个并不很出名的作家叫残雪,当年她谈创作时说过,如果每天写一点,六百字到八百字。但天天都写。你算算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那就是二十多万字。一年一本书,十年就是十本。其实,不管你写什么,但每天要有字数。实在没东西写,摘抄一段书中你认为写得好的也行。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开始你的文字之旅。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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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为我,全在于那些独一无二的经历。于是有必要把自己平日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一条一条,积少成多。取名“晓世闲言”,自是仿了“三言”体例,“晓”是我的名字,说的尽是些“闲”话,如此而已。我随便写,您将就看吧。

方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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