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东方快车谋杀案》阿加莎·克里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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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概述

对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大名,我想不用我多做介绍,大家都或多或少的听说过。作为公认的“推理女王”,在她五十余年的创作生涯里,总共出版了八十部侦探小说,畅销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当然,跟大多数读者一样,在加婆的诸多作品里,我最爱两本经典佳作——《无人生还》和《东方快车谋杀案》。

起源于五年前的儿童绑架案,阿姆斯特朗上校的女儿戴茜被人绑架,且绑匪勒索二十万赎金。阿姆斯特朗上校遵照指示,按时支付了赎金,却未能挽回女儿年幼的生命。当时已经有孕在身的上校妻子受到刺激,发生休克与尚未出世的孩子一道离世,阿姆斯特朗上校悲伤过度,也于不久之后饮弹自杀。同时黛茜的保姆被警方认定为共犯,不堪蒙冤的她从窗口跳下,坠楼身亡,然而之后她被证实是清白的。五条活生生的人命,竟在短短时间内猝然离去!

尽管六个月后,绑匪头目卡塞蒂在美国被捕,他却利用自己庞大的财力,如鱼得水般上下走动,甚至钻司法的漏洞,最后成功逃过判决,并改名换姓,离开美国,过着自由自在的富人生活。既然法律无法惩罚有罪之人,那便由我们自己来审判,12位与阿姆斯特朗家关系密切的受害人亲属,由此化身来自不同国度、不同阶层的陪审员,唯一的目的就是惩罚凶手,势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因此,沉寂五年的他们,为了完成最后的复仇,共同出现在东方快车上。难以想象,这12个人是怎么商量好,装作互不相识,却在夜晚轮流刺杀同一个人。于是在一个密闭的车厢内,一具尸体上出现了12道深浅不一的刀痕,看起来又像是一个人慌乱之下,胡乱捅了12刀,可是既有右手捅得,又有左手捅得,这样看来明显不是一人所为。不得不说,这个方法实在巧妙,倘若没有波洛于因缘际会之下,出现在这趟列车上,恐怕这桩案件将成为悬案。

12个人轮流杀人,可以说每个人都是凶手,也可以说谁都不是凶手,毕竟没有谁知道是谁彻底断绝了死者的性命。因此在不知不觉间,有罪之人就这么被执行了死刑。或许每个人都无比渴望看着他死,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夺人性命,这12个人也曾讨论过,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由谁动手,可是仇恨让人疯狂,每个人都不愿假手于人。相信这样的集体杀人,给足了柔弱者以勇气,闭上眼一刀下去便完成了复仇。

如果说五年前的绑架,是一切犯罪的起因,那么五年后的谋杀,则是结束罪恶的终点。不被法律保护的受害者,只能化身正义的使者,痛下杀手,惩罚有罪之人。


书籍摘录

这个男人有六七十岁,从远处看,俨然一副慈善家的和善面孔,有点秃顶,圆圆的额头,微笑起来露出一排洁白的假牙——这些都展示了他随和的性格。只是那双小眼睛露了馅儿——眼窝深陷,眼神十分狡诈。还不止这些。他跟他年轻的同伴说话时,扫了一眼房间,瞪了波洛片刻,就在这一瞬间,脸上流露出一种奇怪的恶毒神情,透着不自然的紧张。

当我跟她说力量存在于她的意志而非手臂的时候,这句话其实是个圈套。我想看看她是否会低下头去看自己的右臂或左臂。她不是只看了一个,而是两个手臂都看了。但是她的回答很奇怪,她说:我一点力气也没有。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她没戴帽子,头挑衅似的向后仰着。波浪似的梳向脑后的头发和鼻子的线条,让人想到乘风破浪驶入汹涌大海的船头雕像。那一瞬间,她很美。


书籍点评

《东方快车谋杀案》出版于 1934 年,是推理小说三巨头之一的阿加莎·克里斯蒂最重要代表作品之一。我看过很多阿婆的作品,《东方快车谋杀案》绝对在我心里是数一数二的地位。在小说中,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发生在东方快车上,而形形色色的乘客都有作案的嫌疑。在临时上车的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抽丝剥茧的推理下,一个“案中案”式的真相浮出水面。然而,经典之所以为经典,肯定是有原因的。

经典本格推理的暴风雪山庄/孤岛模式

《东方快车谋杀案》有着极强的生命力,阿加莎高超的文笔和精妙的构思奠定了《东方快车谋杀案》的经典性。原著采用了侦探小说中代表了“本格推理”“暴风雪山庄/孤岛”的模式,密闭空间本来就能够充分调动观众心理上的紧张感,吸引观众的兴趣。

其实采用“暴风雪山庄/孤岛”模式的作品还有很多,比如《无人生还》(当然这部作品耶很优秀。但是,《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空间更为狭小和单一。原著的精华之处很大程度上来源于 它将12份彼此交织的供词构成了一个具有迷惑性的谜面。而这个谜面的谜底就至始至终隐藏在这个固定的空间里。在阅读过程中,它们逐字逐句地铺开,读者能与侦探一起寻找谜面指向的那唯一一个谜底,充分享受斗智的乐趣。

犯罪手法与动机

前面第一点我有说到,《东方快车谋杀案》是典型的本格推理,所谓本格推理就是以逻辑至上的推理解谜为主,与注重写实的社会派流派相对,不注重写实,而以惊险离奇的情节与耐人寻味的诡计,通过逻辑推理展开情节。

但是,《东方快车谋杀案》作为推理小说黄金时期的作品,其中的犯罪手法相当有创意,在同时期的作品中属于顶尖,同时罪犯的犯罪动机亦能引起读者对于社会的思考。

在原著中,波洛说出了两种案件的可能性,然后将选择哪种说法的权利交给了朋友,东方快车公司董事比安奇,而比安奇选择了那个有虚构的凶手的说法,包庇了在场的真凶。类似的情节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也出现过。

对于这个结局,很多普通观众都认为这是一场正义的谋杀,雷切特死不足惜。但是从法律度来说,赫伯德太太等人也是触犯了法律的杀人犯,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这两种不同意识形态碰撞,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版本改编的电影看出端倪。1974 年版的电影沿袭遵从了原著的安排。波洛和比安奇偏袒 12 人后,众人欢呼举杯,迎来一个看似大团圆的结局。

但在 2010 版的电影中,却对这一情节进行了改动。他曾经极为尖锐地表示: “你们既当陪审团又当刽子手,这岂不是又回到了中世纪! 法治的精神必须高于一切! 因为如果法制一旦被破坏,整个社会,整个文明世界,将无处栖身。”

由此看来,很多情况下,是时代的不同而导致了意识形态的偏差。《东方快车谋杀案》诞生于20 世纪 30 年代,警察制度刚刚确立不久,加上整个世界都陷入二战之前的非理性状态中,人们质疑执法者而更愿意采取私刑复仇。

但是,放在不同时代里,人在法律与道德之间抉择的两难境地深化了,法与人性相互碰撞以后迸溅的火花才是这部作品经久不衰、奉为经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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