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尤利西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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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思

布卢姆在街头,时常会坠入想象与摩莉旧日生活的缠绵悱恻中,乔伊斯用了许多色香味的感官描写,来突出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她的袜带,她的衬裾,她的胸衣,她的所有女性私人物品,我想,这一小件一小件都被他骄傲地标记了“摩莉,布卢姆所属之妻”的牌子,当然,这只是他心里私下的标记,就像一个人为另一人心里设置了一块私人禁地,外人无法入闯,闲人免进,他自己“自私地”随时把里面细藏的宝贝儿拿出来观赏、抚触、嗅闻、惦念以满足身体和心灵所需。摩莉的香水味,丰满的口唇和胸部,白嫩的双腿都非常诱惑。布卢姆热恋身体感官的享受,也努力挣钱,倾其钱囊为摩莉购买一切女性私人物品、化妆品、衣饰用品,及女人心血来潮想拥有的一打一打大小物件,仿佛是他自己的身体穿戴而获得满足。当我们极爱一个人时,是没她/他我之分的,另一人已融入了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这种爱,似乎是本书里乔伊斯唯一正面的描写,他沒有再张开那奚弄的嘴舌。我想世界元素千千万万,乔伊斯颂扬的是爱与生命。

第十六章

这一章用的是中规中矩的语言写的,比较常规化,比起前面章节的酷炫技巧,读来有点沉闷。就像生活本来的面目,精彩与枯燥交替,我们必得承受华丽丽登台的背面,琐碎、沉闷、灰色、喑哑,却又必须认真努力的生活。乔伊斯也用了自由落体的式样,布卢姆从天上掉下来,不再是布卢姆·利奥波德一世,而是被打回原形、浸在底层的布卢姆,所以用的词句也多是老生常谈。在十四章里,斯蒂芬在妓院与妓女们疯歌狂舞,突然,母亲的阴魂带着坟墓的霉绿和湿灰气味再度显现,要他归顺天主并祷告,斯蒂芬头痛难忍,挥起梣木手杖朝枝形吊灯砸去,在妓院大闹一场,然后夺街而逃,由于这一直深藏的心理压力变得疯疯癫癫,“出言不逊”,说什么沙皇和英国国王发明了仲裁术 (指英王爱德华七世的睦邻政策),他今天必须杀死教士和国王 。街头的两名士兵正是拥护国王的保皇派,顿觉受了侮辱,一把勒紧斯蒂芬的脖子要他再说一遍,斯蒂芬仍大发议论,说:“你愿为你的国家而死。不过,让我的国家为我而亡吧
。我并不曾希望祖国灭亡。灭亡。去他妈的吧。生命永垂不朽!”士兵狂怒,勒紧自己的皮带正开打:“哪个混账家伙敢说一句反对我那混蛋国王的话,我就拧断他的脖子!”眼看一场暴打来临,还好,危急关头,布卢姆赶来,说斯蒂芬喝醉了才说胡话,这才帮斯蒂芬解了围,否则他将横陈街头啦!这里表现了斯蒂芬希望爱尔兰独立自治的政治立场,而街头围观群众七嘴八舌、吵吵嚷嚷,也表明人们意见不一,大有支持英王爱德华七世的人在(包括老鸨)。十六章里,紧接 这个情节,好心的布卢姆带斯蒂芬进了马车夫棚—— 一个下等酒馆,水手们聚在这儿胡侃,这章讲他们在酒馆的所见所思和言谈。我期待多时的布卢姆和斯蒂芬的“伟大相遇”终于到来,却并不见得惊心动魄。

不知是出于嫉妒还是呵护,布卢姆说斯蒂芬的那帮朋友尽是不可靠之徒,他认为约翰·科利是个无赖,到处借钱,而穆利根和他那英国旅伴海恩斯,见斯蒂芬酒后闹事,果断遗弃了他。出了这档子丢脸的事儿后,斯蒂芬原先宿住的圆形炮塔那儿是回不去了,斯蒂芬落得身无栖处,还天真善心地救济科利,布卢姆委惋劝斯蒂芬远离他们,回到他父亲老迪达勒斯先生那儿。布卢姆以慈父般的爱心告诫斯蒂芬喝酒和嫖妓的危害。

他们饥肠辘辘,又困又乏,现在,走进了马车夫棚餐馆,要了两杯咖啡和面包,一个远航的水手W.B.墨菲在饭桌上胡吹海侃他的旅途见闻。布卢姆和斯蒂芬争论起神学问题:超自然的天主到底存不存在?斯蒂芬说“已由《圣经》里几段最广为人知的段落确凿地证明了”,而布卢姆认为“那些鸡零狗碎多半都是僧侣们所捏造出来的。”两个无神论者一拍即合。餐馆里围绕水手墨菲的大众谈话揭示出许多社会和政治问题,这个酒馆的老板,传说是当年参加凤凰公园杀人案的“剥山羊皮”者(外号),他也参加了谈话,他爆出内幕:诸如英国利用计谋破坏爱尔兰港口扩建计划,并认为“英国向爱尔兰的穷苦人民横征暴敛,强迫他们付出惊人的巨款,并把市场上最好的肉掠夺一空。”并提到国内人民相互憎恨,政府的不作为,尚需改进的工作等等问题。布卢姆也参与谈话,认为人们混乱地举出互不相容的证据,说犹太人造成了毁灭,这都是错误。乔伊斯不仅写了英国对爱尔兰的强权掠夺和殖民,斯蒂芬、布卢姆、市民及“我”等众民对英国人统治的态度反应,也写了爱尔兰内部的混乱管理,比如报社的不力、市长、总督等敷衍的浮于表面的工作(极像一个空壳象征,毕竟真正的权柄在英国人手中),以及国内分裂的各个派别(包括后面的妓女也明示自己站在哪一方的阵营),说明了当时爱尔兰的政治状况。

布卢姆希望国泰民安,不分宗教信仰和阶级,各种族相互融合,友邻和睦,有可观收入,富足地生活等等,这是他的爱国主义。布卢姆以过来人姿态循循教导年轻人斯蒂芬(以特别温和的商量语气,以说教和聆听者的姿态交替,因为他对自己的信念有些把握但对对方不太确定),希望下一代能听进自己理想的一鳞半爪。斯蒂芬大部分赞同布卢姆,自然也有属于他自己的保留见解。

布卢姆式老生常谈让人读得有点失望,绝少新意,他的社会见解不外乎一个爱好和平主义的好好先生的论调,他热爱家庭生活,乐享口福之欲,顺应身体七情六欲,身为一大报社(《自由人报》)揽广告的小职员,为生活趋动,关注社会,怜悯底层弱小,富有爱心,他不像史蒂芬抽象的哲学思考,空中楼阁般飘缈动人,布卢姆只扎根和着眼于人的现实生活,研究它们的相互关系与影响,并希望着手改造,富国强民,纠正人们排斥犹太人的偏见,和缓对妓女和男女关系的尖锐态度,纠正社会不健康的风气。但回头想一想,作为一介小市民,我们能从现实着手的,能身体力行的“社会贡献”不外乎就是这些吧!布卢姆是审慎的,他对别人的新观点保留一个接纳的开口……

布鲁姆有意让斯蒂芬与妻子结交,所以拿出摩莉的照片共享,自己也趁机美美回味一番,他认为妻与斯蒂芬会相处融洽,并在脑中筹划他们一起可能合作的演艺事业(斯蒂芬遗传了父亲西蒙的好嗓子)。布卢姆一直小心翼翼地藏着为妻购买的那本色情书《偷情的快乐》,应是潜意识里默许(甚至纵容,为讨好她)妻子摩莉出轨的,或者说想以这本书的诱惑阻止摩莉的偷情,把她吸引到止于精神想象中,当然这一切最后表明他用心良苦的徒劳。这本小黄书的轨迹一直贯穿《尤利西斯》许多章节,当布卢姆意荡神驰时,乔伊斯不时引用上其中诱人的片段,与他回忆摩莉的性感画风并存。作为歌手的摩莉形象,在本书中越来越清晰显现,那是个“高大丰腴的女人,风华正茂,充分散发出肉体的魅力。她身着夜礼服,炫耀般地将脖领儿开得低低的,尽量突出那对轮廓鲜明的乳房。饱满的嘴唇是张着的,露出几颗皎齿,显得蛮庄重地伫立在钢琴旁边。”我们可 勾勒摩莉的形象:肉感、鲜活、一张鲜红的欲望之嘴。

布卢姆十分爱摩莉,因自身无能,允许她身心放纵,幽会情人,就像他一直携带在身边的摩莉的照片,随时日磨损,虽然有些卷褶不洁,他更爱她明显有点发福的气息了。这种爱让人十分动容,让人联想那首著名的爱情诗《当你老了》,那是叶芝为爱恋一生而不得的茅德·冈所作,不过此女非彼女,茅德·冈是爱尔兰演员,女权运动家和爱尔兰独立分子,她以拒绝诗人叶芝的追求出名,她回忆道“他是一个像女人一样的男子,我拒绝了他,将他还给了世界”。

《尤利西斯》的确可与《奥德修纪》对照来读,布卢姆面对妻子出轨的惶惶不安与无奈,索性在街上游荡一天,徘徊复徘徊,在各种事里搅和,分散精力,下不了决心如何面对摩莉与情夫的艳事,与奥德修斯的妻子佩涅洛佩被众多贵族公子上门追求,以便侵占奥德修斯的丰厚家产有相似处,不过佩涅洛佩是忠诚的,二十年来一心一意等待丈夫归来,以至最后她那高贵的名字成了维护婚姻忠诚的代名词。至于摩莉呢,似乎恰恰相反。

布卢姆在街头,时常会坠入想象与摩莉旧日生活的缠绵悱恻中,乔伊斯用了许多色香味的感官描写,来突出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她的袜带,她的衬裾,她的胸衣,她的所有女性私人物品,我想,这一小件一小件都被他骄傲地标记了“摩莉,布卢姆所属之妻”的牌子,当然,这只是他心里私下的标记,就像一个人为另一人心里设置了一块私人禁地,外人无法入闯,闲人免进,他自己“自私地”随时把里面细藏的宝贝儿拿出来观赏、抚触、嗅闻、惦念以满足身体和心灵所需。摩莉的香水味,丰满的口唇和胸部,白嫩的双腿都非常诱惑。布卢姆热恋身体感官的享受,也努力挣钱,倾其钱囊为摩莉购买一切女性私人物品、化妆品、衣饰用品,及女人心血来潮想拥有的一打一打大小物件,仿佛是他自己的身体穿戴而获得满足。当我们极爱一个人时,是没她/他我之分的,另一人已融入了我们的身体和灵魂。这种爱,似乎是本书里乔伊斯唯一正面的描写,他沒有再张开那奚弄的嘴舌。我想世界元素千千万万,乔伊斯颂扬的是爱与生命。

第十七章

现在,布卢姆带斯蒂芬离开马车夫棚酒馆去他家。布鲁姆劝说继承了父亲西蒙好嗓子的斯蒂芬进军音乐界,与摩莉联手,这样凭借他的才华将功成名就,荣享富贵。乔伊斯没有让斯蒂芬回答,而是详详细细描摩了路边一匹马连拉三泡屎的重味画面,是说明理想之美妙,与现实之不容的尴尬场景吗?就像在前一章里布卢姆的自我安慰,第十五章的布鲁姆狂想曲——他成了利奥波德一世指点江山,分流江河,现实中却是有着诸多无奈的小小广告员。

最后的画面如此令人动容:布卢姆和醉得疯言疯语的斯蒂芬,如父如子,一胖一瘦,搀扶着行过暗夜,“由马尔神父给成婚。他们走一程又停下脚步,随后又走起来,继续交头接耳地谈着。内容包括男人的理智之敌赛仑,还夹杂着同一类型的一系列其他话题,篡夺者啦,类似的历史事件什么的。”塞仑又译塞壬,是海上女妖,当然指女性的神秘诱惑啦!

注意到乔伊斯在描写交谈时,让对方常用一个口头禅“可不是嘛……”,这是一个赞同对方,营造友好氛围和关系的令人感觉亲切的句子,非常好用,简直是接茬法宝,行文中可畅通无阻,万无一失。而且,这可使七嘴八舌的对话无限延长,提请注意另一个人的观点或另一个人参与对话,插入进来,这样就没有写不下去的啦,可不是嘛!

斯蒂芬和布卢姆畅谈一番后走了。布卢姆注意到妻子与博伊兰的床上艳事后,屋里家具移了位,那两把光裸的椅腿交缠,像两个胸脯深情拥抱,像斯蒂文斯诗歌中田纳西的坛子,布卢姆瞬间感觉全世界都被它们如漩涡般吸入,它们那么高高在上,那是两把交媾的椅子,“表示着类似、姿势、象征、间接证据和永久不变的证言等等意义。”布卢姆开始胡思乱想,他把白天见过的许多男人都与摩莉扯上不洁关系,博伊兰决不是进入摩莉身体的最后一个,布卢姆也不是第一个,但男人们都错觉自己是那唯一。他想,男人们对于女人就像小数点的无限循环,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哪个具体位置,只是时间久了才幡然醒悟,并对一任一任前到者与自己迟到的相似感受会心一笑。布卢姆情绪纷乱上了床,小心翼翼钻进了被窝,“顾虑周到地,就好像进入肉欲或毒蛇的巢穴或隐身之处似的;轻轻地,省得惊动她;虔诚地,因为那是妊娠与分娩之床,合卺与失贞之床,睡眠与死亡之床。”床上还残留着妻子与另一男人欢爱后的温热,男女特别的混合味道,他想着情欲释放的美好,既羡慕又妒忌,然而冷静克制着,以上正正反反的理由足以让他对一个女人的越轨做出足够的理解与谅解。

据布鲁姆的回忆,我们终于得知真相,他和摩莉未婚先孕,早早结了婚,第二年生下女儿米莉,他们最后一次同房是儿子夭折前十多天,如今已过了十年多的无性生活。米莉来月经后,夫妻关系越来越生疏,连维系最后一条纽带的精神生活也停止了交流。就这样,男女间精神和肉体都已分家,虽然仍同处一屋檐下。现在,在床上,布卢姆蜷缩着,仿佛一个到处旅行后疲倦至极的娃娃,静静蹲在母胎里,这一章以一个大大的黑点(●)结束,据西方诸家的解释:(1)黑点象征黑暗,是对犹太教式义理问答的一句问话:“到哪里?”的回答(因为本章是以问答形式书写的,共有几十个问答,是仿照教义的问答,这也是乔伊斯艺术的创新)。(2)黑点为句点,表示布卢姆结束了这一天,退却到时间的子宫里。(3)黑点不仅表示黑暗,也象征摩莉的肛门。咳咳,最后半句有点扯蛋吧,我更倾向第二种解释,疲惫至极,没有过去和未来,没有语言,不必阐释,只是“在”或“不在”当下这一刻状态,或者就如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对无法言说的,我们保持沉默。” 亦或如鲁迅所言:“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本书叫《尤利西斯》,虽然只写了妻与情人幽会,布卢姆在外游荡的18小时,但是他滚滚汹涌的意识流,他精神层面的历险,他的肉体和心灵在这18小时所遭受的磨难,不亚于尤利西斯原型于“荷马史诗”里在海上漂泊的二十年苦难经历,尤利西斯的船队失事,同伴全部遇难,他完全不知妻子是否仍忠于他,纵然心神不宁也要强作镇定,他仍在海上遥望,唯一支撑他的信念就是回家,所以乔伊斯用“尤利西斯”作为这部小说的题目是极具象征意义的。当然咯,关于《尤利西斯》和《奥德修纪》的最直接的关联,最常见的解释是每个章节中现代生活与神话故事的对应关系。

第十八章

最后一章洋洋洒洒,几十页,是文学史上最具标志的意识流篇章,女主人公摩莉终于独立出场(前面章节她只在别人口中出现,或以次角出场),她滔滔江水的大段大段独白,汹涌奔腾,势不可挡,或汩汩流淌,无止无休,一气呵成,所以没有标点符号。为了更好地体现意识流手法,乔伊斯将女主角内心所想和潜意识,有逻辑、没逻辑,间断或连续的想法联想随意发挥到极限。传说是最难读的部分,一是没断句,就像我们读古书得自行去断;二是难在要弄清楚人称代词的“他、她”到底指谁,摩莉的众多男人(包括最紧密关系的布卢姆和博伊兰,初恋情人马尔维)以及摩莉口中提到的女性,那么多他/她,正文没有附加说明。其实不然,虽没有标点,电子书中,译者已用空格把句子间隔开了,又加了注释,读来非常清晰。

最后我们终于得知,布鲁姆38岁,年轻时关心政治,关注爱尔兰自治运动和土地同盟,也是传说中的共济会成员。摩莉是个二流歌手,34岁(她总自欺是33岁),他们的女儿米莉15岁,如一粒珍珠,如当年摩莉的美丽夺目,少女可爱的特质藏在她闪亮如瀑的金发里,在她穿着短裙的光嫩膝盖上,在她穿着透明凉鞋的跳动的脚踝上。摩莉十多岁时有一位初恋情人,叫马尔维,是爱尔兰的一名中尉,她念念不忘他们当初少男少女的情爱萌动,可惜马尔维参战后或在军中阵亡,总之二十年没有任何消息。

摩莉是一位性早熟的女子,也极具性诱惑力,随便哪个男人看见她的嘴和笑容就非联想到那个不可,书中称道的是她的胸部饱满多汁,流着奶与蜜,大腿嫩若鲜桃,她是个靠身体感觉来认识世界的典型人物,早早深谙男女之事,两具躯体相互吸引和勾引的微妙与美妙,且十分清楚自己这一天赋:“我十五岁的时候对男人和人生所懂得的比她们所有这些人五十岁时才知道的还要多。”她会为同样具有性魅力的男人着迷,一如她驾起双腿侧坐椅子上时,男人们瞟上一眼,下半身就会“呼啦呼啦”热乎起来,总想要做点什么来引起她注意。

布卢姆失势后,他们婚姻出了问题,当初令他们结合的神奇聚合力(性)不复存在,摩莉与一个又一个男人有染,身体得到满足,精神却无着落;布卢姆化名“亨利·弗罗尔”与打字员玛莎·克利弗德秘密通信,闹起了精神恋爱,身体却无能出轨。精神与肉体的分离——尤利西斯之旅?久而久之,他们心照不宣接受了婚姻中不干涉对方、相处模式怪异的现状,还产生了一种互相感激如敬重对手的默契。

想想摩莉是失望失落的,她会含着泪水偷偷亲吻布卢姆买的一座裸男雕像,对那个部位吸嘬一番而满足,她觉得那是美与诗的象征。后来她靠性爱来维持勃勃的生命力,她与布卢姆认识的许多男人勾搭。也许,在摩莉的世界观里,性是生命力的绝对主角,也是生命至高的体现。没有了这个,她的花瓣儿憔悴枯萎,零落满地,没有了它,她就会感觉自己伏地而生,难以忍受。她认为上帝让男女生得不同就是为了干那事,让女人生得那么美就是为了吸引男人,女人的生理结构就是要让男人快活的。可惜布卢姆让摩莉的世界坍塌了,那不是缺失的一角,那是她的整个世界呵!这本书或也探讨了男女之间的一个古老问题:精神与肉体的关系。

作为本书中三位主人公,可以把摩莉与布卢姆、斯蒂芬作个横向比较。

摩莉主要象征身体动物自然性的一面,是身体的膜拜狂,摩莉的身份是歌手,就像流浪的波西米亚人,他们在世界游荡,载歌载舞,一如风经过世界,留下身体感觉的叮咚音符,和鼓声擂擂,他们不太解释自己,像一串谜语,他们用感觉衡量世界,征服世界,流经我们、时间和海洋,但它们有永恒的印迹和意义。摩莉从男女关系入手去解释整个世界,管窥全豹,并非毫无理由。毕竟自然性也是人固有的一面,从生到死,永不过时,我们被它掌控,被它愚弄,也被它摧开生命之花。有人说,摩莉象征爱尔兰这片原始而美丽的土地:无所意识,如同性一般,美好、古老、生机勃勃而不可征服。

布卢姆是被现实所困窘的小广告员,他深夜大吃生煎羊腰子,意淫海边的瘸腿美少女格蒂,时不时进进妓院轻松轻松,也尊重身体的自然性,但他关注的更宽泛更复杂得多,他想从科学、生理、心理、人的行为政治等多方面入手去探究和解释这个世界,不过有时力有不逮。自他一出场,《尤利西斯》的脉络就清晰多了,毕竟他是本书最具烟火气息的人,他的行走路线就是他生活轨迹的重叠,跟一般人毫无二致,他参加葬礼,去报馆、图书馆、酒馆、厕所、产科医院,去海滩散步,去妓院、咖啡馆,最后又回到床上,这些时间空间清晰可辨。从某方面说,布卢姆是生活至上的秘密享乐主义者,自然也是感官享乐者,与摩莉这方面正好匹配,所以他们当初也恩爱过一阵。他乐享口福和性之乐,他不信宗教里升入天堂或堕入地狱的世界,他认真用劲地在地上生和活,可是,他还是可怜地陷在生活的夹缝里倍显尴尬:总缺钱、被摩莉戴绿帽子、被“市民”排挤,甚至遭报童耻笑蹩脚的走路姿势……有人说说他软弱、卑怯而猥琐,我并不同意:他努力挣钱养家,做了一个又一个行当,他当初受不了牲畜场的工作还是最后的理想主义“作怪”,说明他从未卑贱到以金钱换取灵魂;他容忍摩莉出轨是真正爱她,而自己又无能给予,还有他对女性真正给予的同情和理解,表明他比许多男人更有卓识;面对激进而夸夸其谈的“市民”,他虽未明显针锋相对,却也温和地陈述自己的观点,他躲避“市民”的“饼干盒子弹”并不畏缩。至于他的好色,他无所不在的疯狂色情想象是因为自己不举,他或希望借助外力可怜地想把自己拯救出来……

夫妇俩给人印象深刻,他们的形象具体而生动,如同现实生活本身,热锅上煎炸炒煮的热辣辣,生理上骚动不宁的欲望翻滚。特别是热爱生活的布卢姆,他的出场有明显的人间烟火味,有浓重的生活化的清晰轨迹,毕竟,他就像在我们身边生活的人,像一个个你我(爱尔兰后来建立了一个“布卢姆日”,也是因为布卢姆象征的普遍性:热恋生活、有血有肉、谨慎宽容的市民特征)。饭后,他总坐在躺椅上,在黑暗中遥望窗外的幕色,琢磨着发明适用于人类,并提高或改善人类生活质量的玩意儿,他是科学狂人兼实用主义者,也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倾向,这个理想,是对人类未来的幸福可期,永不绝望,虽然他自己活得有点蹩足。

相较起来,22岁的斯蒂芬形象比较模糊,如同他的身份,哲学研究者和诗人,有点抽象而空泛,他的精神在高处,除了经济窘迫把他拉入实地,以及一时嫖娼买醉的生理堕落,但他坚持自己的认知,他不信教义和神,即便母亲临终前乞求他祷告他也不愿,他用自己的方法去揭开世界的帷幕和神秘面纱,他想着手建立属于自己的一套哲学和方法论,斯蒂芬试图通过智识来探索人生。他也在诗歌世界徜徉,出口皆诗章,傲然而独立。斯蒂芬拒绝了主编力邀他去《自由人报》报社供职,成为新闻记者一举成名的机会,也拒绝了布卢姆设想的回报丰厚的歌唱演艺事业,他独守清贫,孤独沉潜,一心一意要成为一名作家。斯蒂芬是以乔伊斯为原型塑造的,此处,《尤利西斯》似乎也承接了《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的主旨,作者的精神立场——“我不要侍奉那我不再信仰的,不管它们自命为我的家园,我的祖国,还是我的教会;我要做的是,尽可能自由地,尽可能完整地,在某种生活模式或艺术模式中表达我自己,用我唯一允许自己使用的武器来为我自己辩护——沉默,流亡,机敏。”

我们也看见,乔伊斯独特的艺术手法国,其中之一就是语言狂欢:写布卢姆和他对应的现实世界,多采用的一般陈述语言;写斯蒂芬的沉思世界是哲学思绪和诗歌的飘浮语言;写摩莉的肉欲世界是从耳畔吹过来的喃喃絮语,有侵入另一人体的生理体温、热度和气息:性感、狂野、醉人,永不止息……

这一章讲了摩莉的许多回忆,她的家庭(生于军乐队鼓手的女儿),她的少女时代,她与马尔维情窦初开的爱情,英俊的布鲁姆的年轻时代,他们初期甜蜜的恋爱与婚姻,他们的女儿米莉,布卢姆努力养家仍让摩莉觉得捉襟见肘,摩莉面对上流人士的低自尊,布卢姆不断变换的工作,他们不断搬家,从一座城市迁徒到另一城市,总缺钱的生活……

通常的道德观念是约束不了摩莉的,在男女这档子事儿上,她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但在另一些方面,摩莉又是思想老式和守旧的。不管怎样,与布姆完全相反,摩莉是科学和政治白痴,她不懂月经的生理机制,不懂有些女人为啥长口髭,谈到政治总闹笑话,说到外来词张冠李戴。她甚至想诱惑年轻的斯蒂芬,以证明其女性魅力,她成竹在胸………当然,部分原因是她面对她以为的高智力人士时,她的自惭形秽和自卑感。摩莉急切想认识斯蒂芬,因为她觉得他聪明又有学问。比起摩莉情人博伊兰的粗俗,摩莉起码有对美与诗的更高向往,心灵更精致一些,也更具可塑性(在本书里,博伊兰是滴着腺液的性征服者,一具强壮而虚弱的阳具象征,因为里面很少有繁殖力的精子,未免不是乔伊斯对男人精神虚弱的讽刺。摩莉深知博伊兰是连诗和白菜都分不清楚的蠢才,但又被性的力量无可救药地俘虏)。她向往博伊兰能抚爱她,前戏多一些,说说情话,文雅一点,而不是像动物凶狠地望着她,吃掉她,直挺挺单枪直入……她甚至想反串成男人,整治整治那帮虐待女人、在她们身体上胡作非为的男人,让女人统治天下。这里或隐藏着女性主义的萌牙,被压制的女性以性反性,以牙还牙,但摩莉又是局限的,她又渴望被男人亲爱,根深蒂固认为只有男女之爱才让女人神彩飞扬、青春永驻,要是没有机遇,她会幻想去跟随便上岸的哪个水手野合一通,或者与有着一张野性面孔的吉卜赛人艳遇,或幻想长着一副流氓相的杀人犯猛扑过来,跨骑在她身上……这说明身体之爱的局限…

其它方面,摩莉具有一个普通女人具有的同情心、善良、常识、良知、精明、轻信和成见,她还是个相信迷信的傻瓜,每天早上看纸牌测运气,爱尔兰的许多民间迷信,她从不怀疑。而且,摩莉如一只母豹般性欲旺盛,下半身对她来说,光明如灯塔,她靠身体感觉的本能引领去认识男人,认知这个世界,她经由肉体来探索人生。摩莉以感觉代替思索,她认识某个人是通过身体感触去认知。性感如一只熟瓜的摩莉,干完那事儿后吃猪排、放屁、排尿啦等等,乔伊斯全都写上,跟写布卢姆一样,布卢姆本着科学精神探究人的生理和行为关系倒让人感觉他十分务实,而摩莉却让人感觉她俗不可耐又性感(更准确说是思想庸常,除了对男女身体相吸有天然的悟性)。作者在生理上的坦率写法的确让人吃惊又尴尬,但你又不得不承认:吃喝拉撒就是人的动物性存在。

十年的无性生活,摩莉认为,“布卢姆这个人虽顶不了多大事儿,不过总比没有强,”如果没有了爱情(至少对摩莉一方),这多少是个安慰。不知道夫妇俩经历了多少精神煎熬才肯如此和平释手,各自偷情找乐,两厢无事,也不知道那么爱摩莉的布卢姆看到摩莉说这句话到底有多悲伤!十年坚持下来了,估计还会坚持下去,相安无事的吧,因为摩莉还在念想着与博伊兰的下一次激吻和私通,布卢姆也仍然会、永远会退让,漫长的尤利西斯之旅还会卷土重来,永远不会结束,布卢姆·尤利西斯还会一次次在游荡的路上……

摩莉笃信宗教,她有一套有神论,想来是简化和解斯蒂芬的问题的,面对漫山遍野花儿的缤纷,无法参透的自然的美丽,摩莉像大多数神秘主义者一样反问,你说谁创造了万物呢?“既然大家都不晓得,这不就结了吗?”如果就此了结,也不存在哲学之问了吧?哲学里常说,有时人类的提问比答案更重要。的确,它证明了人类思想领域的广袤,意识与反思,是人类不断进化和进步的桥梁,这也是作为人的标志,与纯粹的感官享乐者的区别。某方面来说,摩莉和斯蒂芬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这不,斯蒂芬对着满月尿尿的当儿还在思索:“据说耶稣的包皮现存于罗马郊外卡尔卡塔的圣科尔内留斯与西普里安教堂,那么,究竟该把这包皮当作“人”的遗物还是“神”的圣物呢?”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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