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读《四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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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感(节选)

            清  黄遵宪

明窗敞流离,高炉蒸香烟;

左陈端溪砚,右列薛涛笺;

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

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

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

周末早晨,本想美美地睡个懒觉,不料四点半就醒了,比平时起得还早。先把粥熬上,然后继续读胡适的《四十自述》。一口气读完,觉得收获不小,这平白多出来的时光,终是没有浪费。

这本书有四个部分,分别是《我的信仰》、《四十自述》、《新文化运动》和《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后两部分主要是讲胡适如何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的。虽然言语颇有过激之处,比如说李商隐一派属于妖孽诗,但不可否认,正如历史学家唐德刚所说:“正式把白话文当成一种新文体来提倡,以之代替文言而终于造成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时代,那就不能不归功于胡适了”。文言文原是古人口语的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同实际口语距离甚远,历代不少学者为了让更多的人看懂书面文字,都主张书面语同口语相一致,比如清代的黄遵宪就提倡“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胡适1917年的一篇《文学改良刍议》,吹响了白话文运动的号角。借1919年“五四”运动的契机,白话文最终取代了文言文,成为通用的书面语。不过,万事皆有两面性,由于新文化运动全盘否定了中国传统文化,视文言文为“独夫民贼”,国学自此开始没落,实在令人遗憾。

前两篇文章主要是作者回顾人生前四十年的经历,从他的信仰、母亲的订婚、慈母的教育、三岁入塾、叫局吃花酒到醉酒打巡捕、闭门读书考上庚款留美、至“逼上梁山”的文学革命,完整地讲述了自己成长、学习与突破的根源与历程。读罢感受颇多,一一道来如下:

学点自然科学很有用,关键时刻能救命

胡适的父亲喜欢地理研究,有一次在广阔的大森林里迷了路,三天找不到出口,粮食也吃完了。这时,他的父亲提议寻觅溪流,因为溪流多半是流向森林外面去的。找到溪流后,他们顺流而行,终于到达了安全的地方。

家庭教育实在太重要,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胡适外祖父一生的心愿是重建被太平军毁了的家传老屋。他每天早上,太阳未出,便到溪头去拣选三大担石子,分三次挑回废屋的地基。挑完之后,再去工作。到了晚上回家时,又去三次,挑了三担石子,才吃晚饭。如此辛苦恒毅的工作,胡适的母亲都默默看在眼里。她坚韧性格的养成,不能不说是受了父亲的影响。

胡适三岁丧父,母亲每天天还未亮时,便将他喊醒,希望他勤敏读书。在母亲的敦促下,胡适总是第一个到学堂,每日上课的时间平均是十二小时。母亲虽然对于家用向来节省,但付先生的学金,却坚持要比平常多三倍。平常学金两块银元一年,她首先便送六块,以后又增加到十二块。这些增加的学金,让胡适在学习上得到了千百倍的利益。别的孩子只是高声朗读,不知其意,而胡适却得到了老师逐字逐句地讲解,学业突飞猛进。

母亲对胡适管教甚严,“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

胡适母亲二十三岁守寡,又是当家的后母,面对丈夫留下的六个成年儿女,生活的痛苦,难以言说。她气量大,性子好,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胡适说:“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童年时读的书会影响人的一生

胡适十二岁时读《资治通鉴》,其中有一段记范缜反对佛教的故事,“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并用一个比喻,说形和神的关系就像刀子和刀口的锋利一样,没有刀子,自然没有刀子的“快”了。那么,没有形体,还能有神魂吗?胡适越读越觉得有道理,从此以后,不知不觉的成了一个无神论者。他感叹道:司马光“决想不到,八百年后这三十五字竟感悟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竟影响了他一生的思想。”

鼓励对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至关重要

胡适有一次得知《竞业旬报》主编傅君剑要回湖南,于是写了一首送别诗,开头是“我以何因缘,得交傅君剑”,傅君剑很是夸奖,但胡适终有点不自信。不料傅君剑回赠了他一首诗,其中一句“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让刚满十五岁的胡适受宠若惊,赶快藏起来,不敢给人看。但这两句鼓励的话,让胡适从此发愤读诗,走上了文学史学的道路。

交友不慎容易误入歧途

胡适年轻时,有个朋友经常邀他去打麻将,不久胡适也学会了。渐渐的,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不到两个月,胡适全都学会了。于是他们在昏天黑地里胡混,有时候,整夜的打牌;有时候,连日的大醉。幸亏他们都没有钱,所以只能玩一点穷开心的玩意儿;也幸亏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胡适幡然醒悟。

人生的关键处只有几步

有一天胡适喝得大醉,醒来时已经被关在了巡捕房里,巡捕说他喝醉酒以后,打伤了人,所以被关进来了。胡适怎么都回忆不起来,他向巡捕要自己的缎子马褂时,巡捕说他根本就没穿马褂。胡适恍然大悟,昨夜肯定是醉得太厉害,车夫叫他不醒,就起了坏心思,把他的钱摸去了,把他的马褂也剥去了,估计还要脱他的皮袍。不管事实如何,胡适“想到在车上熟睡的一段,不禁有点不寒而栗,身上的水湿和脸上的微伤哪能比那时刻的生命危险呢?”这件事给了他很大的震动,觉得对不住母亲。这时正好有考试赴美的机会,于是他关门读了两个月的书,一举成功,考取了清华庚子赔款留学美国官费生,人生从此发生了重大转折。

做完读书笔记,可以开始看下一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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