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生活的变革-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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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读了闫云翔著,龚小夏译的《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书。这是闫云翔在东北一个农村做了大量田野调查写出来的,其中两章曾经是两篇论文。

田野调查这个概念,我在三四年前才第一次听说,但听说了就觉得很有意思,也对社会学需要研究的范围有了更多的认识。我不是社会学方面的研究者,但如果真的有时间有机会,去到一个地方跟当地人同吃同住,确实也能够帮助自己更好的认识世界,获得更多看问题的角度。

闫先生这部著作,调查的是东北某农村在1949-1999年间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的变革与比较。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在近些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这些对于年轻人的爱情观,对于婚嫁的程序,对于家庭内部的关系,甚至是对于住房的布局,都产生了重要的变化。

我读类似的社会调查或者近现代历史题材的作品,都会跟我自己亲身的经历进行比对。书中的很多内容,我也会跟河北农村的情况进行比对,发现很多情况都有类似之处,包括90年代的“小霸王”村支书、包括分家越来越早的变化、包括较大的儿子结婚时背后支持儿媳妇多要彩礼等等。

但河北的情况跟东北又有很多不同,比如说住房,我生于80年底初,但从我出生的时候,我们那就没有已婚小夫妻和长辈住在同一房间的情况。河北的住房,最早至少是三间房,中间堂屋和东边的床很多时候并不分隔,作为一个外屋,是长辈住,然后新婚小夫妻会住在西边的里屋,有个墙,中间门洞也许没有门,但至少有个帘子隔开。如果有多个儿子结婚,就要另行盖房了。也许是因为河北农村没有东北那么冷,东北冬天必须烧火炕,而柴火又可能不足,所以造成这样的差异吧。

另外一个有关老人赡养与孝道衰落的内容,我觉得河北的情况也没有书中描述的东北那么严峻。当然,随着近些年商品经济的发展,年轻人越来越独立,跟父母一辈同住的也确实越来越少,但由于儿女不孝老人自杀的案例,还真没听说过。有些老人可能长期同儿女分居,但老人如果劳动能力不足以养活自己,儿子还是会保证老人有足够的物质条件生活的。唯一起诉儿子不赡养自己的,是我的姨奶奶,她也只是起诉了三个儿子中的两个,那两个败诉以后按时提供钱或者粮食,她则一直跟三儿子住在一起,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了,生活也很不错。

说了一些零散的史实对比,至于本书的宗旨,作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随着社会的变革,中国农村过去以家庭为单位、一切为了家庭发展的模式,逐步演变为了现在的以个人为中心、追求个人幸福的模式。这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但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集体化打破了过去的传统体制对个人思想的束缚,又因为去集体化而打破了一切为了集体的观念,社会上出现了“无公德的个人”。书中对于这些问题的来源的分析我觉得都比较有道理,但我总有一个感觉,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农村人口越来越少,这些农村中的问题,也许会慢慢消失,转化成了城市家庭的问题。

虽然对于结论同作者的观点有一定的差异,但对于整本书的研究方法,我还是非常认可,也学习了很多,是一本不错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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