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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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李敖因罹患脑瘤于3月18日上午10点59分离世,享年83岁。

李敖列传

文/ 蒋太公

编辑/森林

李氏敖者,李姓,名敖,字敖之,黑省人也,祖居哈尔滨城,生于民国十四年(1935),正是九一八事变后三年七个月,值时国中沦陷,改为“满洲国”。其父性高,不做亡国之奴,乃举家十九口,迁入北平城。

又二年,卢沟桥事变爆发,举国危亡,人心惶惶,幸得国共合作,历八年平息战乱,又经三岁内乱,至民国二十八年(1949),内外分定,敖父举家赴台,定居台中,入省立第一中学,师从严复长孙侨,时年十四。

敖,才情出众,文采斐然。十六岁,以《论杜威》得“国语论文”二等,与一等才女罗互为爱慕,锦书相托。后六年,郎情妾意,互约终身,不料,父母之命难违,媒妁无言不期,少男少女终分定河汉,各自离散。

或有言曰,“敖,性情奔放,不拘礼法,罗父笃信基督,是以不容。”得佳人不见,闻执手无望,敖竟饮药自裁,幸同学救起,性命方免无忧。”正是:“才子佳人本多情,相约执手盼少年。无奈命里终有定,莫怨父母苦自己。

劫后余生,又逢变故。师严侨因故被捕,乃休学还家。民国三十三年(1954),考入台大专修法律,与性不合,乃转攻历史,五年后,学成毕业。其间,敖以文为战,广结良朋,往《自由中国》、《文星》等刊投稿,亦得名士胡适之相助。

其后数年,敖笔法渐老,口吻更不拘于法,肆意评判世人,与党国有隙,多有碰触,一日,终有官人入门,拘敖入狱。受囚期间,出《李敖千秋评论丛书》,每月一刊,莫不有终。时人论之曰:“性扬跋扈,莫敢不骂。”

出狱后,又以论监狱之无法,立法之黑暗,引得党国政要恐惶,台中人以为雄,皆以敖为傲。后有名士马家辉曰:“敖之于我,有启蒙之意。”又言:“其有狂之才,吾无傲之本。时读彼书,多有助益。”

敖,才情满溢,不约法度,是以常为青年才俊之师,虽不得见,亦倾慕许久。有胡氏女,闺名茵梦,祖籍辽沈,满人,台中名伶,风云海内,为诸多世子梦中情人。居家时,多闻敖之才名,时为仰慕。

李敖与胡茵梦

民国五十九年(1980),梦与敖相约为期,共结连理,传为一时佳话。敖本恃才傲物,得罪权贵,遭党国封杀,梦累受敖之名,亦遭禁。不三月,夫妻失和,执手偕老终成空。期年之后,敖谓人曰:“美人便秘,与人无异。”

序属初春,时逢改革,两岸三地通商往来,李敖亦受其中。新世纪以来,做电视,评时事,《李敖有话说》风靡三地,两岸莫不以为题,风谈至今。捧者,觉其嬉笑怒骂尽成文章;毁者,定其口无遮拦无耻放荡。

古人云:“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人之人为,难做两端之人,捧自由难尊专制,奉权谋不尽公义。有论者言,“敖,以玩世醒世,用骂世救世。”于台中评说大、小蒋,文笔犀利,敢怒敢言,传一时美谈。

及至民国八十四年(2005),敖临京畿之地、黄埔之畔,北大“金刚怒目”,清华“菩萨低眉”,复旦“尼姑思凡”,引无数口诛笔伐,论者莫衷一时。

敖,另有《北京法源寺》等百余本,遭禁者九十有六。又有《李敖大全集》,八十卷本,凡三千万言。蒋太公言:“穷其一生,多辱他人,多情佳人,论人与情,皆不依礼法,及至晚年,亦未废江河万古之流。”

民国九十七年(2018),戊戌岁春,敖逝于台中,享年八十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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