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欢颜》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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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家,把买回来半年多没有打开的《欢颜》读完了。这部长篇小说分为上、中、下三部分,以冯原镇为活动场所展开一系列叙事。正是这个原因,我才在半年前买下这本书,想了解清代到陕西解放后这段时间老家发生的那些故事。这几天在读的过程中,心理感慨万千,晚上甚至在梦中预测主人公欢颜对于生活和感情的未来。书中从始至终以女主人公欢颜和前夫董墨林的感情为主线,从两人因为在壶梯山庙会看戏时一见钟情开始,到不顾家人因八字不合反对而结婚,到后面墨林的消失,欢颜被迫改嫁,然后前夫又以“余生”的名字出现在欢颜改嫁后的镇上,直至几十年后余生在弥留之际才告诉欢颜他就是墨林的事实。这种似清非清和欲说还休的情节让我从小说上部下半部分一直到下部都停不下来,始终预测着两人的未来。

女主人公欢颜出生于登城县的农村姬家洼,按照小说中的欢颜的去世时间推算,欢颜应该出生于19世纪70年代末。如小说中刚开始说的,“从登城县城出发西北去五十余里,途中翻过一条城西河,边到了一个小镇——丰镇。镇东五里有个村子叫姬家洼,姬家洼西北去五里有座山,叫壶山”。为了让大家弄清小说中的人物关系,我特意在地图上搜索了相关人物的地点。欢颜从姬家洼出嫁到董家村嫁给董墨林,在墨林参加科举考试消失后被董家胁迫改嫁到丰镇,嫁给柳振东。丰镇应该是永丰,但是距离姬家洼就要三十多公里路,不像小说中说的五里路。这可能便是艺术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的原因吧。

在上部中,主要铺垫了清朝末年姬家一家人的情况,欢颜的父亲姬崇德是在当地做生意的财东,像大多数西北汉子一样,精明能干,肯于吃苦,但是不爱说话,带领全家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姬孙氏先后为姬家生下两男两女,欢颜排行老三,聪慧漂亮,善良要强,从小喜欢听书和看戏,深得父亲喜欢,但是苦于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下,父亲只把读书受教育的机会留给男孩,欢颜却没有机会读书。

欢颜在壶梯山庙会看戏时和董墨林一见钟情,从此念念不忘,只是一直不知道董墨林家在哪儿。直到有次董墨林带父亲来找欢颜的哥哥尚文看病,让这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再次患上了相思病。可能这就是命中注定吧,喜欢就是喜欢,无论隔多长时间。最终在父亲姬崇德生意场上朋友的拖媒下,欢颜才与董墨林牵上线。但是生活就是这么变化无常,姬崇德在婚前找算命先生为两个年轻人的婚姻算了一卦,算命人没明说两人八字不合,把钱也退给了姬崇德,这就是明确告知姬崇德不看好两人的婚姻,为后续两个人坎坷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在一方非墨林不嫁和另外一方非欢颜不娶的形势下,两家人被迫同意两人的婚事,但是从婚礼那天到后面的事情都让这桩婚事笼罩在八字不合猜测的阴影下。

欢颜一辈子能干,好强,在壶山书院教书的墨林先后中了秀才、举人后,欢颜宁愿自己在受苦受累,在家里种地并照看家人,希望墨林不要在书院耽误自己的未来,而是能继续考进士,中了进士后再去谋个更大的官职,做个她理想中能为民办事、办事公道的大清官。当时全国每三年一次录取的举人也就一千多人,每个省根据指标分配名额。文化落后的省份,录取50人左右。文化发达的地区,录取100人左右。董墨林的这个成绩放到现在,大概都能上北大、清华了。好强的女人总是看得远,尤其把读书抓得紧,这从欢颜后面非常重视子昂、子传以及子传孩子的教育上也能看出来。

后来,董墨林要上京赶考。其实在董墨林心里,他对参加考试和做官没有多大兴趣,只是想多读书,长长见识,然后待在家里和欢颜一起承担家务,照顾家庭;但是他爱欢颜,不想辜负欢颜的期望。但是最后在临近京城准备参加全国性会试的的时候,碰到了之前的同学吴炳义。吴炳义正在参加革命党,被朝廷追杀。受吴炳义影响,墨林决定不去参加考试,直接回老家。这个影响不只是墨林担心吴炳义参加革命党牵连到自己,更重要的是吴炳义告诉他的“你看人家国外,科技、实业已经发达到啥程度了,咱们还抱着八股文不放”。

但是在墨林回老家的路上,银两被盗,迫于生计,他不得不寄人篱下,被一家经商的财主孙老爷收留,在孙家给孙家少爷孙茂才教书。就在墨林要告别孙老爷回家和家人团聚的时候,孙老爷家发生了火灾。墨林为了救孙家少爷,身上全部被烧伤,腿也被压折了。经过将近四年的治疗和恢复,董墨林身体上的伤好了,但是面目全非,嗓子被烟火熏得变了声,两条腿长短不一。只从表面看,完全和火灾前的董墨林是不同的两个人。

带着孙老爷赠送的金银财宝返回长安,着急回家与欢颜团聚的墨林在半路上从卖茶水的妇人口中得知欢颜已经被婆家逼着改嫁到丰镇的消息,遂急忙赶回丰镇,正好碰到欢颜和丈夫柳振东有说有笑地从他身边经过。欢颜的腰身挺直,肚子鼓鼓地突在前面,一看就知道有了身孕。经过几天苦苦思索,为了不打扰欢颜改嫁后的生活,墨林决定重回丰镇,隐姓埋名,在自己亲人们的身边度过余生。所以董墨林化名“余生”,用孙老爷给的钱在丰镇租了一间门面,专门做黑釉瓷器的生意。余生拉来瓷器,卖给县上或者省城的人。

在丰镇站住脚跟后,余生与来店里买瓷器的柳振东偶然相识,并借机与欢颜和孩子们慢慢建立了联系。从欢颜看到余生的第一眼起,她就觉得哪里不对劲,她总觉得眼前这个瘸着腿、满脸疤痕、戴着副墨镜、声音十分沙哑的男人还想在哪里见过,可在哪里见过,她却一点印象没有。在两个人的接触中,每当欢颜想和余生确认是不是墨林时,都被余生否认或者借机岔开话题了。

但是最终余生还是离开了他不想离开的丰镇,他本想留在镇上守住自己的老婆和娃,可他的守护,却给柳振东造成了伤害。他虽努力避免着这种伤害,小心翼翼地与欢颜娘仨交往,但感情的事,实在是难以掩饰和控制——他不可能看着自己唯一的儿子子昂变得胆小懦弱而不管;不可能看着自己的老婆、娃受罪而无动于衷;也不可能看见好东西了不想着欢颜、子昂和静文。他的这种过分上心和用情必然让柳振东感到不舒服,让欢颜对自己的身份起疑心。为了让欢颜与柳振东能安心过日子,余生决定离开丰镇,到长安继续做瓷器生意。但是经历几年光景,就遇到了民国十七年的陕西大饥荒,余生不得不租出长安的门面房,把家安在了董墨林的老家董家村。余生把家安在董家村后,说服柳振东和欢颜把静文嫁给他的义子孙茂才,静文其实是董墨林和欢颜的亲生女儿。余生这么做,一是为了自己的女儿,二也是为了方便和欢颜往来。

小说中提及了两次严重的饥荒,应该是1905年和1929年。静文婚后第一个女儿孙园出生那年,也就是1928年,长安改为西安。那年由于秦岭山区雨水缺少,陕南发生了很重的旱情,逐渐蔓延到整个陕西。在1929年的陕西大饥荒中,农民三年六料没有收成,饿殍及死于病疫的有三百多万,逃亡六百多万,约占当时陕西总人口一千三百多万的70%。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笔下的《西行漫记》一书中,是这样记述当时的情形:“在赤日炎炎下,久旱无雨的黄土高原一片死寂,没有绿色,路上横着骷髅似的死尸,没有肌肉,骨头脆如蛋壳。饱受饥荒、缺衣无食的少女,半裸着身姿被装上运牲口的货车运往上海的妓院。路边的尸体骨瘦如柴,稍有一点肉的立即被吞噬掉了,这是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零年的大饥荒的一角。”小说中印象深刻的是其中描写刘家洼的腊花父母吃女儿的段落。腊花长得丰满,已经嫁人,因为饥饿跑回娘家找吃的,谁料想等她晚上睡着后,缺被自己的亲生父母绑了煮着吃了。当村里人像饿狼一般循着肉香找到腊花家揭开锅盖时,就看见腊花的两个大奶子正白花花地漂浮在大铁锅里。和《白鹿原》的写法有些像,但是“虎毒不食子”的说法一直让我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故事不断穿插了中国历史变革的大事件,让小说中的人物随着时代的浪花而跳跃。故事提到了1936年西安事变时,欢颜的三个侄子拥护张杨的八大主张,组织成了了“抗日救国牺牲团”,后来由于杨虎城部下叛变,国民党围剿拥护西安事变的人员,最终君安和君来被叛变的部下从后背开枪打死,君明受伤后和他们的尸体一起跳崖,英勇就义。蕴藏在知识分子中的正义和民主的力量,这种精神,让很震撼。

1948年8月在壶梯山战役中,西北野战军率先把红旗插在山头,胡宗南所率国民党以为壶梯山已经失守,派飞机轰炸壶梯山,结果给野战军帮了大忙。小说中写道在国民党撤退时,静文的老公孙茂才在从董家村去找子传的路上被国民党逼着从壶山拉大炮拉到四川,等大半年后国民党向台湾撤退时才从四川跑回陕西。

在墨林弥留之际,他才向欢颜承认自己不是余生,是墨林。欢颜当面听到后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半张着嘴,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余生抬起他的左胳膊,露出左腋下的那颗痣,欢颜差点晕倒在地,这是她才敢相信她日日夜夜想念的墨林竟然在自己眼皮底下以“余生”的名义待了几十年。从墨林改成余生的名字住进董家村起,欢颜就觉得余生像墨林,在从说话、饮食等一次次接触中欢颜验证着自己的判断,但是都被余生尽力推翻了。墨林不忍心打破欢颜平静的生活,但是欢颜即使改嫁后,“过世”三十年来的男人在她心里依然鲜活地存在着,她一直爱着墨林,这个让柳振东感到那个“死”了的男人在欢颜内心里的分量要远比自己的分量重;但是欢颜还是本分地面对生活,即使在余生喝醉酒后从后面抱着她,余生的头深深地埋在欢颜的肩头。欢颜虽然拼命把余生的手掰开,但是还是试探着问余生是不是墨林,可见墨林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整篇小说以欢颜这个百岁女人为主线,从1892年欢颜十三岁写到1981年离世,穿插了中国从清末到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算是鸿篇巨制吧。连着几天晚上看完这本书,虽然书中写得都是故事,但是从字里行间让人感受到历史的脉搏和随着历史脉搏跳动的人们的生态万象,以及由此衍生的人生感想。

第一,教育;不同的人参与教育,国家和个人才有希望,只不过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代下受大环境影响有了不同的结果。董墨林在清末维新形势下,即使考上举人,也未必能实现欢颜做清官的愿望,但是读书让墨林视野开阔,在经历大饥荒、日本轰炸西安、土地改革等事件冲击时都有相对英明的决策,这可能也是墨林竭尽所能培养后辈读书的原因吧。欢颜虽然作为女人没能在封建社会读书,但是她从小喜欢读书和看戏的秉性让她读懂了人生和世界,在遭遇改嫁、饥荒以及儿女教育和婚姻上都能有回头看来比较英明的决策,是一家人的主心骨。君安读了书,受新民主思想影响,参加了共产党,虽然后来因为在西安事变中拥护“张、杨八大主张”成立“抗日救国牺牲团”而被国民党杀害,但是给后世却带来了思想上的影响,从他儿子后来大学毕业后回登城现做法院院长就能看出来。

第二,婚姻。碰到合适的太难了,但是一旦碰到了,就要拼尽全力去经营婚姻,即使结果不尽如人意。欢颜和墨林从订婚起就被算命先生说是八字不合,但是两人一见钟情,在婚后彼此恩爱,都认真经营着自己的婚姻,处处为对方着想。欢颜在晚上墨林看书的时候,就盯着墨林看,看他英俊的脸庞都觉得是一种享受,以至于后来他们的儿子董子昂在读书的时候,都让欢颜觉得是墨林在读书。在欢颜即将离开的时候,她恍惚看见墨林骑着白马,身着紫色长袍,头戴一顶紫色官帽,胸前别着一朵大红花,我想着这种憧憬满含了欢颜一辈子对墨林的期待,也给与欢颜坚强面对生活的动力。柳振东作为欢颜改嫁后的男人,善良、本分、豪爽,是典型的西北汉子。他爱着欢颜,家里的事情都随欢颜的决定,与欢颜一起辛辛苦苦撑起了整个家,偶尔赌气和吃醋的脾气还挺可爱的。尤其是当墨林改名余生进入丰镇后,他能感受到余生和欢颜之间那种微妙的心有灵犀,自己心里吃醋,却无法在本分的欢颜和义气的余生面前表达出来,只能通过发个小脾气来发泄情绪。但是从最后小说结尾欢颜的临终遗言来看,欢颜始终爱着墨林,尤其是墨林多半辈子的隐姓埋名让欢颜觉得非常亏欠和内疚,和柳振东只是义气地生活了大半辈子。王菲在歌曲《匆匆那年》当中深情地唱到:“我们要相互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义气只是平等的交换。这也许就是爱情和婚姻的不同吧。有时候我们并非不知道这是爱还是需要,而是我们不想知道。我选择你,是因为我爱你;我需要你,是因为你爱我。但这无论属于哪一种,都不妨碍彼此进入婚姻的围城,除非哪天城墙上把自己心底深处的话写成标语,挂在城门上。有些人看看标语继续低头看路,有些人就想着翻过围墙,撕下标语去捍卫自己内心深处埋藏多年的初衷。

第三,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态度是生活不断向上的动力来源。记得小说中有个片段说到欢颜和柳振东的娃子传和佩兰刚结婚后两个人到处看戏、看社火。柳振东责怪子传不好好干活,子传说“一天到晚光干活、吃饭和睡觉,有什么意思”,柳振东反驳到“几辈子人都这么过来了”,这时欢颜却支持子传说到“就因为几辈子人都这么过,日子才一辈接一辈过得这么恓惶”。君安和君明的不安分导致了他们的牺牲,却为后代迎来了新的生活。子传不甘平庸和敢闯敢干的精神,让他在抗美援朝中立了头

功,直到转业后学医,为后代营造了一个医学的环境。子昂却在种种现实面前被击败了,逆来顺受,直至红霞带着孩子在欢颜去世的第二天出现在他面前,子昂对生活的热情才被点燃。

总之,这部长篇小说可以说是恢弘巨制,贯穿了陕西澄城的方言和文化,也让读者尤其是陕西的老乡可以从小说中中国各个阶段的社会面了解当时陕西的百态人生,也能从小说中人物的命运中感受到人生的价值和努力的意义。

作者简介
曹鹏,澄城县冯原镇人,笔名冼遹。一个做设备出口的外贸人,工作之余喜欢跑步、打篮球和读些杂书。仿照杜甫的“官应老病休”,给自己的座右铭是——人生应能应生人,时刻提醒自己努力改变现状,只有拼力蹬车,自行车才不会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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