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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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本次分享的书是一部人物传记。我书读得不多,读过的传记文学就更少了,上一本可能还是《悟空传》?自我反省了一下,或是因为我不怎么崇拜人,潜意识里就觉得,没有必要花一本书的时间,专门去研究一个真实的人的人生。何况以前的我一直反感成功学,觉得成功人士的那些故事参考价值有限。如今看来实在是骄傲得莫名其妙。尽管我决定读这本名人传记,但毕竟偏见的积毒已深,还是不情愿自掏腰包,所以索性从图书馆借来阅读。

与《杰克韦尔奇自传》之类目的性明确的励志书不同,本书是专业作家经乔布斯本人生前亲授而作,角度更纯粹也更客观一些。关键问题是,史蒂夫·乔布斯已经死了。他立传的目的,据他本人所讲,是为了让他的儿女们理解他们的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书里讲的不是乔布斯的一段或一面人生,而几乎是整个人生。所以,这本书比我想象得要厚的多,阅读花费的时间也多。我想任何人的一生若要浓缩到一本书中,都理应如此。

我与苹果公司产品的首次接触,应该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上小学的我,在朋友家玩过一台电脑,当时叫“苹果机”。如今看来,那也许是苹果公司的Apple II,或是其他什么迭代型号。再接触就是21世纪的ipod shuffle,我没用过几天,因为觉得还不如国产mp3好用。就在几年前iPhone大火外号“肾机”之时,我还曾坚持说不买iPhone,觉得定价太高,有消费主义陷阱嫌疑。可如今,历经wp、安卓的我,早已经成了iPhone的粘性用户。以上便是我以往与乔布斯全部的“缘分”,都建立在他的产品之上。

才翻看了本书两三页,我就发现我对乔布斯的了解真的太少。原来他出生后就被收养,原来他的亲生父亲是个叙利亚人,原来他是个混血儿。以往没觉察到,他的面相其实很有些魅力,可能是来源于此。再看看书封面上单手托腮的乔布斯,总感觉他在向我比心…

继续读下去,我依旧带着一颗质疑“成功人士”的心,不自觉地去挑刺。但逐渐发现,乔布斯身上可吐槽的点太多,用不着我去发掘,书中毫不避讳地都直给了:他对人无礼、自恋、变态的控制欲、抛弃亲女、爱哭、偏好神神叨叨的伪科学养生等等。

我之前读过《白鲸记》,当时便知道乔布斯喜欢读这本书,他尤其喜欢书中的主人公亚哈船长。当我读了《乔布斯传》,心中恍然:“of course 你喜欢亚哈船长。”他们就是一类人:一名为达目的,偏执甚至残酷的斗士。亚哈的部下有时也忍受不了他的疯狂,会起反叛之心。众所周知,乔布斯也曾被同僚赶出了苹果。亚哈身边的副手星巴克是一名理性人士,与其有鲜明的对比。而乔布斯的初代合伙人沃兹尼亚克为人忠厚宽仁,最终他的副手蒂姆库克也是低调稳重。好在这两个人也都是聪明至极的人物,所以能和另一个极端的乔布斯合拍。我想象着当乔布斯临终前,把苹果船长的职位交给库克时的场景,脑中闪过一句话:你办事我放心。

对于乔布斯暴君似的管理手段,人们褒贬不一。他会完全不顾下属的面子,挖苦贬损对方,心理脆弱者甚至会被骂崩溃。我想到了之前读过的《非暴力沟通》,乔布斯的沟通方式显然与“非暴力沟通”不搭边。但一思索便明白,“非暴力沟通”适用于维护人际关系,而不用于上令下达或追求利益目的。

我从未当过管理者,但也确信一点:不要轻易模仿乔布斯的骂人式管理。他是天才,他拥有着诸多远超常人的优点,比如美学品味,比如对市场未来走向的敏感等等。这些优点才是他领导苹果成功的主要因素。“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也许吧,我就当“偏执狂”或“控制狂”是个中性词。但“无礼”和“冷酷”怎么看也是人格缺陷。不能因为他成功了,缺点就变成为了优点。若是认为这种性格缺陷在营商中是有积极作用,我就很怀疑。在我看来,那是马基雅维利式的不择手段。

我很想反驳那种说“是乔布斯改变了世界”的观点,想说苹果的成功来源于集体智慧。但不可否认,如今苹果产品的很多特质确实来源于乔布斯这个个人。比如端到端的产品生态,封闭不开放的系统,这都来自于乔布斯的控制欲。比如音乐产品itunes软件、ipod硬件,源自乔布斯对音乐的热爱。尤其我曾觉得难用的ipod音乐的单向同步,也是因为乔布斯主张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艺术家的尊重。

所以,任何手段,只有在你决策方向正确时才有用。而如何能证明方向是否正确?往往只能等待结果。因意见相悖,乔布斯常常与同事吵架、对下属破口大骂,但事后产品取得巨大成功,意味着他的大部分决策是对的。这就让他和其他一意孤行的管理者不一样了。

乔布斯确实改变了手机,最让我觉得颠覆性的改变,不是少了实体按键,不是多点触控技术的应用,不是这些,而是:手机不能更换电池了。iPhone一出,所有的手机竞相模仿,它让智能手机变得千篇一律,我还经常会怀念曾经那个五花八门的年代。

我认为,对于企业高管,若真想从乔布斯身上学点什么,下面这点应该会有启发。

在阅读中,很让我吃惊的一点,是乔布斯会直接就一些很细节的事情找外部当事人直接对接。比如,当苹果广告里要用一些名人的照片,可能会涉及侵权,他会直接找照片相关人物沟通。为了得到唱片公司的支持,他直接和一众流行文化歌手面对面交流等等。微软和比尔盖茨都惊讶无比:苹果是如何做到说服那么多唱片公司加入itunes的?他们想不到是乔布斯像个卖保险的,挨个直接说服的。我怀疑那些高高在上,脑子里净装着宏大战略与政府公关的企业家们,会为了他们公司的产品做到这种地步吗?要知道,此时的苹果已是世界级的大企业,而为了自家产品,乔布斯没有完全推给研发或市场部门,而是动用了自己私人手里全部能用和不能用的资源,且无所不用其极。这就像是刚刚创业时,团队仅有几个人时做的那样。产品在他心里才是第一位的,对自家的产品永远保持着一线人员那般炙热的爱,我想不到有几个集团公司的一把手能做到这一步。也可能我没在那个层次,孤陋寡闻了。

然后对我个人而言,我应该做不了什么高管了,也够呛能创业,那看这书我能学到点啥?我注意到,苹果公司那些影响至今的产品,比如ipad等等,其实都是乔布斯与癌症斗争期间推出的。所以,我才称他为一个斗士,不仅与同事斗,与微软等竞争者斗,更是与命运斗。他当感到“其乐无穷”。乔布斯说,他年轻时就预感自己可能活不长,所以才会抓紧时间去改变世界,给后世留下些什么。这对该如何对待死亡焦虑,引起了我一些思考。若说成功人士的传记算“励志”书籍,这算励到了吧。

本书的最后,作者放上了一大段乔布斯的自述,算是临终之言。全书一直在讲,乔布斯自带“扭曲现实力场”,能让人被他所吸引,甚至迷惑。通过这段话,我感受到了,我甚至觉得这段话说得比专业作家前面写的这整本大厚书都要好。真是可怕的魅力。

我开始承认,乔布斯让其他的企业家都变得看起来平庸。看着我手中刚买的某国内大品牌耳机,充个电居然还要搭配特别的配件,很不方便。我想象要是乔布斯是企业领导,肯定会对做这个产品的下属们破口大骂:这他妈设计得都什么破烂玩意儿?简直就是一堆屎!我有点理解了:确实该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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